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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台湾地区及江苏地区保险市场ADR机制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02 18:34

  本文关键词:韩国、台湾地区及江苏地区保险市场ADR机制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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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韩国、台湾地区和江苏地区等地均建立了保险ADR机制,三者的保险ADR机制在组织架构、受案条件、处理流程、法律效果、经费保险方面各有特点。本文通过梳理和比较三者在立法保障、组织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和特殊情形应对方面的经验,提出了完善江苏保险ADR机制建设的建议。
【作者单位】: 江苏保监局;
【关键词】保险纠纷 ADR 国际比较
【分类号】:F841;D912.28
【正文快照】: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又称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或替代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保险市场相对成熟的西方国家较为盛行,保险业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否公正和高效,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衡量保险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标志。截至目前,韩国、台湾地区和江苏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卢恩泳;;韩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介评[J];商业时代;2011年14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崔宰`,

本文编号:9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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