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因研究的经济利益披露义务
发布时间:2017-10-02 20:15
本文关键词:论基因研究的经济利益披露义务
更多相关文章: 基因研究 经济利益披露 自主 信义关系 披露机制
【摘要】:基因研究呈现商业化的发展态势,对科学和受试者权益构成威胁,故应使研究者负担经济利益披露义务。基于维护个人自主、增进信任等政策考量,经济利益披露义务具有正当性。研究者与受试者间的信义关系是经济利益披露义务的法理基础,该种义务在比较法上有据可循。应完善基因研究经济利益披露机制,使各种类型的研究者负担此强制性义务,明晰披露的条件,妥当界定披露义务的范围,科学设置披露程序。
【作者单位】: 天津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基因研究 经济利益披露 自主 信义关系 披露机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体基因检测的法律规制研究”(13CFX063)
【分类号】:D912.29
【正文快照】: 基因技术在近几十年取得惊人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健康福音,与此同时也催生了一个欣欣向荣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因样本是一种重要的资源,以其为对象开展的研究最终可能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在现实发展当中,科学越来越多地与经济利益发生纠葛,在研究者的动机当中渐渐掺杂了牟利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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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熊蕾,汪延;哈佛大学在中国的基因研究“违规”[J];w挛胖芸,
本文编号:96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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