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规制探析
发布时间:2021-09-17 11:32
在当今社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管理事务的日益繁杂,政府的行政职能也相应地不断扩大,行政法治自然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在日益强调行政法治的今天,抽象行政行为作为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一种重要手段,它的对象的不特定性、影响的广泛性和适用的反复性都要求必须将其纳入法制轨道,否则就会无法可依,行为无序,社会必将出现混乱局面。在行政管理中,数量庞大、与公民权利和义务联系更加密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成为政府施政的重要工具,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学术界都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导致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界定、制定、实施、监督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侵权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如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有效监管,兴利除弊,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成为当前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一大难题。因此,本文着力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规制体系,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本理论的梳理入手,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依据行政法治理论,并且借鉴国内外有效的规制经验,从立法上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规制提出了初步的设想,以期能对行政管理有所裨益,更...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河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2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本理论梳理
2.1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和特征
2.1.1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
2.1.2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2.2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界定
2.2.1 立法上的表述
2.2.2 学术界的观点
2.2.3 本文的看法
2.3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和作用
2.3.1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
2.3.2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作用
3 行政法治理论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制的理论依据
3.1 法律至上提出对行政权力规范内容的要求
3.2 职权法定提出对行政主体权力来源的要求
3.3 程序正当提出对行政行为执行过程的要求
3.4 权责统一提出对行政主体责任追究的要求
3.5 司法审查提出对行政行为司法监督的要求
4 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4.1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庞杂
4.1.1 无权主体随意制定
4.1.2 有权主体越权制定
4.2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简单
4.3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违法
4.3.1 从表面上看,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
4.3.2 从实质上看,成为地方政府争权夺利的工具
4.4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虚置
4.4.1 权力机关的监督
4.4.2 行政机关的监督
4.4.3 司法机关的监督
5 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规制的设想
5.1 制定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
5.1.1 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和权限
5.1.2 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5.1.3 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
5.1.4 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制度
5.1.5 明确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责任
5.2 完善《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3 完善《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 陈洲. 行政与法. 2003(10)
[2]公共选择理论的历史与现状[J]. 塞尔顿,戚渊,王敏. 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 1994(10)
[3]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J]. 季卫东. 中国社会科学. 1993(01)
硕士论文
[1]论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备案[D]. 刘颖.山东大学 2009
[2]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制度研究[D]. 陈利红.西南政法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398633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河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2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本理论梳理
2.1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和特征
2.1.1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
2.1.2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2.2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界定
2.2.1 立法上的表述
2.2.2 学术界的观点
2.2.3 本文的看法
2.3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和作用
2.3.1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
2.3.2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作用
3 行政法治理论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制的理论依据
3.1 法律至上提出对行政权力规范内容的要求
3.2 职权法定提出对行政主体权力来源的要求
3.3 程序正当提出对行政行为执行过程的要求
3.4 权责统一提出对行政主体责任追究的要求
3.5 司法审查提出对行政行为司法监督的要求
4 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4.1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庞杂
4.1.1 无权主体随意制定
4.1.2 有权主体越权制定
4.2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简单
4.3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违法
4.3.1 从表面上看,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
4.3.2 从实质上看,成为地方政府争权夺利的工具
4.4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虚置
4.4.1 权力机关的监督
4.4.2 行政机关的监督
4.4.3 司法机关的监督
5 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规制的设想
5.1 制定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
5.1.1 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和权限
5.1.2 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5.1.3 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
5.1.4 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制度
5.1.5 明确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责任
5.2 完善《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3 完善《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 陈洲. 行政与法. 2003(10)
[2]公共选择理论的历史与现状[J]. 塞尔顿,戚渊,王敏. 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 1994(10)
[3]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J]. 季卫东. 中国社会科学. 1993(01)
硕士论文
[1]论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备案[D]. 刘颖.山东大学 2009
[2]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制度研究[D]. 陈利红.西南政法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39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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