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备案法立法问题的几点思考——以成都市行政备案的运行实践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1-11-19 14:10
行政机关在工作中作出的行为有两大类:一类称为抽象行政行为;另一类就是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政机关作出的针对特定对象且基于该对象的同一行为,不能反复适用于该特定对象的行政行为就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备案是《行政诉讼法》界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之一。在实际运用中,与行政备案关联度较高且易混淆的行政行为概念主要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验收和行政检查。成都市现行上网公示的行政备案列于其他行政权力之中。成都市市级行政备案运行中存在以下问题:行政备案制度的价值目标及指向不明确;行政备案与其他行政权力规定的行政行为区分不清晰;行政备案的具体运作要求没有统一和规范。当前亟须加强行政备案法律制度建设,对行政备案制定出统一的法律制度规范。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9,(16)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行政备案的内涵与界定
二、成都市行政备案运行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三、行政备案法立法问题的初步思考
(一) 制定行政备案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
(二) 行政备案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具体制度
1. 行政备案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2. 行政备案法律制度的主要具体制度。
本文编号:3505205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9,(16)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行政备案的内涵与界定
二、成都市行政备案运行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三、行政备案法立法问题的初步思考
(一) 制定行政备案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
(二) 行政备案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具体制度
1. 行政备案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2. 行政备案法律制度的主要具体制度。
本文编号:350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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