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受贿罪的认定及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1-11-24 16:28
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受贿犯罪从理论到实践均作过大量有益的探讨。但迄今为止,在受贿罪的若干重大问题的认定上,理论认识并不一致,实践中执法也难以统一。如中外企业中的党务工作者是否符合受贿罪的主体,以借为名收受他人财物是否属于受贿行为,假冒伪劣产品、枪支、毒品等违禁品及非财产性利益能否作为受贿犯罪的对象等。本文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受贿罪主体、客观行为、犯罪对象、犯罪形态等问题在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的系统分析、论证,针对现行刑事立法、刑事司法解释,科学地阐明了刑法中关于认定受贿罪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对某些受贿犯罪构成要件中的认识难点问题,尝试性地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提出许多个人独到见解,以期对完善我国受贿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有所裨益。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一、 关于受贿罪历史沿革及现行刑法有关受贿罪的规定
二、 关于受贿罪特殊主体的认定
三、 关于受贿罪客观行为的认定
四、 关于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认定
五、 关于受贿罪既、未遂的认定
六、 关于受贿罪的几点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516351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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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 关于受贿罪历史沿革及现行刑法有关受贿罪的规定
二、 关于受贿罪特殊主体的认定
三、 关于受贿罪客观行为的认定
四、 关于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认定
五、 关于受贿罪既、未遂的认定
六、 关于受贿罪的几点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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