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重整立法的探索 ——从粤海重整案说开
发布时间:2022-12-09 06:22
企业重整法律制度,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是市场主体立法中所不可缺少的一项法律制度。否则,不仅市场主体立法难以完善,而且还会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 本文分为前言,粤海重整的经验与启示,企业重整立法的国际趋势及其借鉴,我国企业重整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结论,共五个部分,主体部分为第一、第二、第三章。第一章通过引入粤海重整案例及对其价值进行探析,并提出了若干法律问题。第二章通过检讨破产法发展的国际趋势,剖析现有破产法上和解和整顿的制度缺陷,从理论上提出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破产预防制度。第三章通过论述重整制度的立法必要性,并结合中国的实际,从立法例、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三方面探讨我国重整的制度选择,并对引入强制通过制度和债务人营业促进制度进行探析。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前言
1.粤海重整:经验与启示
1.1 粤海重整的经过
1.2 粤海重整的价值
1.2.1 公司进一步成长和发展
1.2.2 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均获益
1.3 粤海重整案凸现的法律问题
1.3.1 债务人权益的保障
1.3.2 强制通过
1.3.3 重组成果的保障
2.企业拯救:破产法发展的国际趋势
2.1 企业拯救方式的比较
2.1.1 和解
2.1.2 重整
2.1.3 整顿
2.2 国外企业重整立法及其启示
2.2.1 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企业重整立法
2.2.1.1 英国
2.2.1.2 美国
2.2.1.3 日本
2.2.1.4 法国
2.2.1.5 香港特别行政区
2.2.1.6 我国台湾地区
2.2.2 香港和美国企业重整制度的比较分析
2.3 对我国重整立法的启示
3.完善我国企业重整立法的思考
3.1 建构企业重整立法的紧迫性
3.1.1 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启示
3.1.2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3.1.3 克服破产制度内在缺陷的呼唤
3.1.4 弥补破产和解整顿制度不足的需要
3.1.5 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切实措施
3.2 我国企业重整的立法例和适用范围
3.2.1 立法例
3.2.2 适用范围
3.3 我国企业重整立法的基本原则
3.3.1 社会利益优先
3.3.2 当事人自治与法院监督相结合
3.4 引入强制通过制度
3.5 引入债务人营业促进制度
3.5.1 触发规则(trigger rules)与债权的限制行使
3.5.2 有关营业活动的特别权利
结论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若干法律问题初探[J]. 隋艳坤.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03)
[2]对国有资产重组主体的法律思考[J]. 金铮. 中国物资流通. 1998(10)
[3]国有资产产权流动与重组中的产权界定及法律思考[J]. 方龙华. 法律适用. 1997(12)
[4]重组国有企业产权体系的法律思考[J]. 康恭舜. 特区理论与实践. 1996(05)
[5]中国企业债务重组的探讨[J]. 李贻莹. 上海会计. 1995(12)
本文编号:3715008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前言
1.粤海重整:经验与启示
1.1 粤海重整的经过
1.2 粤海重整的价值
1.2.1 公司进一步成长和发展
1.2.2 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均获益
1.3 粤海重整案凸现的法律问题
1.3.1 债务人权益的保障
1.3.2 强制通过
1.3.3 重组成果的保障
2.企业拯救:破产法发展的国际趋势
2.1 企业拯救方式的比较
2.1.1 和解
2.1.2 重整
2.1.3 整顿
2.2 国外企业重整立法及其启示
2.2.1 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企业重整立法
2.2.1.1 英国
2.2.1.2 美国
2.2.1.3 日本
2.2.1.4 法国
2.2.1.5 香港特别行政区
2.2.1.6 我国台湾地区
2.2.2 香港和美国企业重整制度的比较分析
2.3 对我国重整立法的启示
3.完善我国企业重整立法的思考
3.1 建构企业重整立法的紧迫性
3.1.1 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启示
3.1.2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3.1.3 克服破产制度内在缺陷的呼唤
3.1.4 弥补破产和解整顿制度不足的需要
3.1.5 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切实措施
3.2 我国企业重整的立法例和适用范围
3.2.1 立法例
3.2.2 适用范围
3.3 我国企业重整立法的基本原则
3.3.1 社会利益优先
3.3.2 当事人自治与法院监督相结合
3.4 引入强制通过制度
3.5 引入债务人营业促进制度
3.5.1 触发规则(trigger rules)与债权的限制行使
3.5.2 有关营业活动的特别权利
结论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若干法律问题初探[J]. 隋艳坤.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03)
[2]对国有资产重组主体的法律思考[J]. 金铮. 中国物资流通. 1998(10)
[3]国有资产产权流动与重组中的产权界定及法律思考[J]. 方龙华. 法律适用. 1997(12)
[4]重组国有企业产权体系的法律思考[J]. 康恭舜. 特区理论与实践. 1996(05)
[5]中国企业债务重组的探讨[J]. 李贻莹. 上海会计. 1995(12)
本文编号:371500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715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