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基本要素分析——以《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为考察文本
发布时间:2022-12-11 05:15
中国法律职业人迎来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司法改革持续推进的重大举措。具体说来,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基本要素包含克服人性的他律不足的基础要素、法律职业群体分崩离析的实体形态的背景要素、律师与法学专家的法律职业补强性的初衷要素以及以法律职业能力为圭臬的评价机制的内核要素。从长期愿景来看,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应当体现为制度建设的体系化、常态性和普遍性。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基础要素:克服人性的他律不足
(一) 法律职业和法律职业人需要他律
(二)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司法官的他律载体及程序
二、背景要素:法律职业群体分崩离析的实体形态
(一) 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演进轨迹
(二) 法律职业群体的“对垒”与弥合
三、初衷要素:律师与法学专家的法律职业补强性
(一) 律师与司法官的职业差异及补强
(二) 法学专家与司法官的职业差异及补强
四、内核要素:以法律职业能力为圭臬的评价机制
(一) 科层结构体系中司法官和制度的共生互动关系
(二) 法律职业评价机制的比较及结论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行为规范建设研究——以刑事诉讼的推进为切入点[J]. 张云霄,陈俊瑜.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01)
[2]法律职业共同体语境下律师与法官良性关系的构建[J]. 刘硕.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7(02)
[3]关于基层司法“压力源”的深层思考[J]. 曹志瑜.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1(03)
本文编号:3718206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基础要素:克服人性的他律不足
(一) 法律职业和法律职业人需要他律
(二)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司法官的他律载体及程序
二、背景要素:法律职业群体分崩离析的实体形态
(一) 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演进轨迹
(二) 法律职业群体的“对垒”与弥合
三、初衷要素:律师与法学专家的法律职业补强性
(一) 律师与司法官的职业差异及补强
(二) 法学专家与司法官的职业差异及补强
四、内核要素:以法律职业能力为圭臬的评价机制
(一) 科层结构体系中司法官和制度的共生互动关系
(二) 法律职业评价机制的比较及结论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行为规范建设研究——以刑事诉讼的推进为切入点[J]. 张云霄,陈俊瑜.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01)
[2]法律职业共同体语境下律师与法官良性关系的构建[J]. 刘硕.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7(02)
[3]关于基层司法“压力源”的深层思考[J]. 曹志瑜.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1(03)
本文编号:371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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