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活态遗产保护角度推进大运河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05 18:22
本文以大运河立法工作中应注重对大运河遗产的活态保护传承为切入点,分析了大运河遗产的活态特点,并列举这一特点给大运河的保护管理工作带来的难题:多头管理、协调联动不足;政出多门、法律依据混乱;认识不足、整体保护缺乏。在回顾大运河保护的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分析过去按行业立法以及静态保护立法不适应大运河遗产的活态特点的原因,并由此提出大运河要实行流域性的统一立法,同时在立法中要坚持活态保护传承的原则、全流域保护的原则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希望通过本文对大运河的专项立法有一定指导意义。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大运河遗产的活态特点及保护管理的难题
第一,多头管理,协调联动不足。
第二,政出多门,法律依据混乱。
第三,认识不足,整体保护缺乏。
二、大运河保护的立法实践及必要性分析
1. 大运河保护的立法实践
2. 统一立法条件已成熟
三、大运河立法应坚持的原则
1. 坚持活态保护传承的原则
2. 坚持全流域保护的原则
3.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文编号:3808154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大运河遗产的活态特点及保护管理的难题
第一,多头管理,协调联动不足。
第二,政出多门,法律依据混乱。
第三,认识不足,整体保护缺乏。
二、大运河保护的立法实践及必要性分析
1. 大运河保护的立法实践
2. 统一立法条件已成熟
三、大运河立法应坚持的原则
1. 坚持活态保护传承的原则
2. 坚持全流域保护的原则
3.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文编号:380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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