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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目标及立法模式选择

发布时间:2024-07-10 21:11
  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猛,但是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长期以来,银行贷款一直是房地产公司融资的主要渠道,大约70%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于银行贷款的支持,给银行的运营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是房地产行业发展所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现在一种全新的房地产融资方式——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正在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简称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制度。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交由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动作,基金资产专门投资于房地产产业或项目,以获取收益和资本增值的基金形态。可以说房地产投资基金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资本市场投资工具。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起源于美国,近年来在全球得到了快速发展,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也陆续引入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就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融资情况来看,借鉴国际经验,加快金融创新,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对解决资金短缺、促进我国房地产业...

【文章页数】:7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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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前言
第一章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原理
    第一节 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征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概念
        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特征
    第二节 房地产投资基金的类型
    第三节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涉及到的法律关系
        一、信托法基本原理
        二、契约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中的信托关系
        三、公司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中的信托关系
        四、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理论与实践
第二章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制度的沿革
    第一节 美国
        一、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概况
        二、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的主要经验
    第二节 欧盟
    第三节 亚洲
        一、中国香港地区、新加坡的房地产投资基金
        二、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的房地产投资基金
    第四节 中国
第三章 海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立法比较
    第一节 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法律规定
        一、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
        二、1939年《信托契约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和《投资公司法》
        三、1961 年《国内税务法典》
        四、1986 年《税务改革法》
        五、《1993 年综合预算调整法》
    第二节 日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法律规定
        一、《信托法》《信托业法》
        二、《证券交易法》
        三、《资产流动化法案》
        四、《投资信托及投资法人法》
    第三节 中国台湾地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中国香港地区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立法
    第五节 各国家或地区立法的对比分析
第四章 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目标及立法模式选择
    第一节 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目标
        一、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我国房地产市场融资的必然选择
        二、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的目标
        三、中国发展公司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可行性
    第二节 中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立法模式选择
        一、契约型房地产投资基金和公司型房地产投资基金的立法特点
        二、房地产投资基金专项立法的制定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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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00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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