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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地位及实现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4-07-09 06:01
  人大主导立法主要指相对于其他主体而言,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居优势地位,引领立法的方向、进程及结果。人大主导立法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实现人大主导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量:全面准确定位人大在立法中的地位与作用、健全完善人大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完善人大主导下各方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当前人大主导立法的现状
    (一) 人大立法的主导地位明显不足
    (二) 人大自身在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
二、“人大主导立法”尚不到位的原因
    (一) 长期以来对人大与政府在立法上的定位出现偏差
    (二) 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
三、“人大主导立法”的实现路径
    (一) 全面准确定位人大在立法中的角色与功能
        1. 端正思想, 树立立法主体意识
        2. 准确定位人大在立法中的角色
        3. 树立创新意识, 处理好几组关系
    (二) 健全完善人大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
        1. 注重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 强化人大对立法决策的主导
        2. 进一步促进人大在法规立项、调研、听证、评估中的主导作用
    (三) 创新思维, 完善人大主导下的各方有序参与
        1. 进一步完善开门立法的制度建设
        2. 进一步发挥立法协商制度的作用
        3. 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机制
四、结语



本文编号:400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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