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上运用担保规则的法律思考
发布时间:2023-05-17 20:14
在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大背景下,行政机关基于对高效的行政管理、周全的公益维护、有效的政府治理等目标的追求,催生了行政法上的担保现象。然而,这种现象并未由统一的立法作出调整,只是散见于各个不同领域、不同效力层级的规范性文件之中。当前行政管理领域的担保现象是一种非系统性的实践,具有设定依据低效力性与散乱性、适用范围广泛性、担保形式单一性、运作程序缺略性等明显特征。在归纳总结行政法上担保规则运行现状的基础上,本文用“行政法担保”的概念来描述这一现象。所谓行政法担保,是指行政主体为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公共利益,按照事先公布的担保规则,依职权或依行政相对人申请,在行政相对人的财产上或第三人财产或信用上设定担保,保证该相对人将来能够履行某种特定义务的一种行政行为。行政法担保不同于传统的行政命令,在其运行过程中存在两个变量,一个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对于提供担保的合意程度,另外一个是行政权力因素,二者此消彼长,但都不可能归于零,即使有的行政法担保在设定之初带有强制性,但这种强制性并非绝对的,只要在担保的形式、缴存方式等方面留有协商的余地,那么,双方的“合意”就有可能存在。从这一角...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
二、现状考察:担保规则设定与实施的非系统性实践
(一)当前行政管理实践中的各类担保规则
(二)担保规则非系统性实践的特征
(三)行政管理领域担保规则的形成原因
三、从现象到规律:行政法担保的一般法理
(一)行政法担保的含义
(二)行政法担保的行政权力属性
(三)行政法担保的适用范围
四、基于现实影响的考量:取消抑或保留?
(一)行政法担保的积极效应
(二)行政法担保的消极影响
(三)有限保留是行政法担保路向的最佳选择
五、兴利除弊:规范行政法担保的基本思路
(一)确立行政法担保的创设原则:法规以下规范无权设定
(二)转变以“保证金”为主的行政法担保方式
(三)注入行政契约理念,注重形式要件
(四)全面清理无上位法依据设定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的行政法担保
结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17927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
二、现状考察:担保规则设定与实施的非系统性实践
(一)当前行政管理实践中的各类担保规则
(二)担保规则非系统性实践的特征
(三)行政管理领域担保规则的形成原因
三、从现象到规律:行政法担保的一般法理
(一)行政法担保的含义
(二)行政法担保的行政权力属性
(三)行政法担保的适用范围
四、基于现实影响的考量:取消抑或保留?
(一)行政法担保的积极效应
(二)行政法担保的消极影响
(三)有限保留是行政法担保路向的最佳选择
五、兴利除弊:规范行政法担保的基本思路
(一)确立行政法担保的创设原则:法规以下规范无权设定
(二)转变以“保证金”为主的行政法担保方式
(三)注入行政契约理念,注重形式要件
(四)全面清理无上位法依据设定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的行政法担保
结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1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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