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动产登记立法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4-02-02 22:11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建立了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制度。由于中国对不动产登记制度尚未进行深入的研究,致使国内立法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制度缺陷,现行的立法不仅零散粗糙而且根本无法满足社会现实的需要,这种制度缺陷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与市场交易的秩序与安全。由于制度的不健全,给我国不动产登记的有效管理带来很大的阻力。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急需寻找科学的理论基础,而且期待着一部缜密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不动产登记法的出台,为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管理做出统一的规范。 本文从不动产登记的定位、功能、原则、具体制度等诸多方面就不动产登记立法的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 本文在第一部分认为不动产登记立法首要解决的问题是改变过去将不动产登记作为行政主管机关对不动产进行管理手段的思维,将其定位于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第二部分是对国外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比较研究,主要介绍了德国、法国、瑞士和日本不动产登记的几种行为理论和实践。第三部分是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功能定位,建议应当实现不动产登记的全面统一。同时认为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统一登记的范围,需要专门的不动产登记法予以明确。对不动产登记的不统一主要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本文编号:389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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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楼幢脚点坐标信息表3结束语
第33卷第4期杨伯钢,杨旭东,刘博文,等.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外业调查方法图4楼幢脚点坐标信息表3结束语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其目的是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不动产测绘是不动产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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