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权的若干思考——以刑法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为切入点
发布时间:2024-03-21 20:15
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司法解释,对中国法制具有重大的影响,其本身所具有的优点和劣势都显而易见。它们从本质意义上与罪刑法定原则会产生一定的矛盾。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司法解释的发展会与立法权、司法权产生不可避免的冲突。这种冲突反映了背后权力行使之间的博弈和妥协,也使得二者在当今法治中国逐渐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刑法解释存在的意义
1.主观因素
2.客观因素
二、刑法立法解释的影响
(一) 刑法立法解释的分类
(二) 刑法立法解释造成的不良后果
1.刑法立法解释致使立法权被虚置
2.刑法立法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三、刑法司法解释的现状和影响
(一) 刑法司法解释的主体以及范围不明确
(二) 刑法司法解释的立法化现象明显
(三) 刑法司法解释有悖于罪刑法定
四、不同解释中存在的权力之间的冲突和博弈
(一) 立法解释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冲突与博弈
(二) 立法权与立法解释权之间的冲突
本文编号:3934081
【文章页数】: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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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解释存在的意义
1.主观因素
2.客观因素
二、刑法立法解释的影响
(一) 刑法立法解释的分类
(二) 刑法立法解释造成的不良后果
1.刑法立法解释致使立法权被虚置
2.刑法立法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三、刑法司法解释的现状和影响
(一) 刑法司法解释的主体以及范围不明确
(二) 刑法司法解释的立法化现象明显
(三) 刑法司法解释有悖于罪刑法定
四、不同解释中存在的权力之间的冲突和博弈
(一) 立法解释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冲突与博弈
(二) 立法权与立法解释权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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