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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竞争:制度主义视角

发布时间:2024-10-26 21:29
  在现代法治国家中,立法权配置关乎以事权和财权为核心的国家治权分配,也关乎不同层级和主体的各方利益表达。地方立法权正是纵向立法权配置的重要环节和直接结果,地方立法事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回溯当代中国地方立法权的生成和演进历史,在中共建政后的第一个十年,随着国家建设目标的三次位移,地方立法权经历了“放权—收权—间接放权”的逻辑过程,矛盾复杂的建制情势成为了当前中国地方立法权重新构造的主要制度基因。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建设目标再次发生转换,地方立法权在权力性质、立法主体、立法事项等方面实现了重新构造,呈现出逐步扩容的总体趋势。从制度竞争视角审视地方立法权权属扩容的结构与逻辑,能够有效揭示这一过程的改革预设与制度优缺。在确保法制统一的前提下,良性的地方立法竞争,可以推动立法配置向“帕累托最优”的纵向制度互动迈进,节省立法资源,促进立法质量的切实提升;也可以使地方通过立法方式突显区位优势,依法改革,在克减改革风险的同时推动地方之间“非同质化”的横向制度竞争。当然,目前的地方立法权构造尚不足以实现地方立法竞争的理想状态,还需要在构建竞争秩序、拓展竞争空间和明确竞争限度等方面作出长足...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论
一、地方立法权的由来与生成逻辑
    (一)大行政区:分散立法格局的形成
    (二)中央集权立法体制的确立与困境
    (三)地方立法权“放”与“收”的制度反思
二、地方立法权的制度演进与权属界定
    (一)地方立法权的扩容进程
    (二)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与“立法”
三、地方立法权收放与扩容的实践探索:以深圳市为例
    (一)深圳市地方立法权的取得:地方立法权的正当性之争
    (二)深圳市地方立法权的扩容:地方立法权的收放之争
四、地方立法权扩容中的“条块”竞争逻辑
    (一)纵向制度互动:中央与地方立法的优势互补
    (二)横向制度竞争:地方与地方的“非同质化”立法
五、地方立法权扩容后的竞争主体、空间与限度
    (一)进一步转变中央治理方式,形成良好竞争秩序
    (二)适度放宽地方立法权限,充分预留竞争空间
    (三)循序推进地方立法扩容,有效克减改革风险
结论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4008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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