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在对赌协议履行中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1-09-07 18:43
  "新冠肺炎"疫情作为感染性强、波及范围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非普通合同当事人所能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应当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但此次疫情能否构成对赌协议履行之不可抗力需视情况具体判断:在以"上市对赌"为对赌标的时,很大概率不会认定此次疫情构成合同履行之不可抗力;在以"业绩对赌"为对赌标的时,条件型业绩对赌义务人无权主张此次疫情构成其合同履行之不可抗力,而义务型业绩对赌义务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请求适用不可抗力。在因疫情引发的对赌协议纠纷中,除了以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外,还存在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空间。 

【文章来源】: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20(03)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缘起
二、不可抗力的意涵审视及其在疫情中的解读
    (一)不可抗力的法律意涵
    (二)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免责事由的解读
三、对赌协议履行中不可抗力的司法适用检视
    (一)不可抗力因素的客观存在
    (二)不可抗力的发生与对赌协议履行不能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不可抗力的法律效果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
四、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在对赌协议履行中的适用规则探索
    (一)对赌协议纠纷中主张疫情构成不可抗力的可行性分析
        1.疫情在“上市对赌”协议履行中构成不可抗力的可行性
        2.疫情在“业绩对赌”协议履行中构成不可抗力的可行性
    (二)对赌协议纠纷中主张疫情构成不可抗力的践行思路
        1.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因素客观存在
        2.对赌协议的履行不能
        3.此次疫情影响与对赌协议履约不能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疫情发生后,对赌义务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及时采取减损措施
    (三)疫情影响下对赌协议纠纷的替代性解决方案
    (四)疫情影响下涉及对赌协议履行的风险应对建议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际商事合同不可抗力条款对“新冠肺炎”疫情适用法律分析[J]. 龚柏华.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2020(02)
[2]对赌协议类型化分析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J]. 董士忠.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9(06)
[3]对赌协议的规范分析与适法路径[J]. 张群辉.  金融发展研究. 2019(07)
[4]不可抗力条款及其解释[J]. 崔建远.  环球法律评论. 2019(01)
[5]博弈视角下中国电影保底发行的性质及策略选择[J]. 张辉锋,孙晔.  国际新闻界. 2018(11)
[6]论新三板实务中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及规范运作[J]. 胡承伟.  海南金融. 2017(01)
[7]论不可抗力制度[J]. 叶林.  北方法学. 2007(05)
[8]论不可抗力的风险分配与公平原则──兼与王利明、崔建远教授商榷[J]. 罗万里.  河北法学. 2000(01)



本文编号:339005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39005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2b22***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