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费者维权途径的不足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1-11-18 08:08
随着消费市场不断发展,消费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刺激了消费者消费。但消费市场仍然存在基本诚信没有解决等问题,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伤害。而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保障,明确规定消费者可以从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途径进行维权。基于此情况下,本文主要针对消费者维权途径的存在不足进行总结分析,并重点对消费者维权途径的完善展开详细的论述。
【文章来源】:中外企业家. 2020,(09)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1 消费者维权途径存在的不足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救济途径的完善
2.1 建立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
2.2 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审理特别程序
3 结束语
本文编号:3502532
【文章来源】:中外企业家. 2020,(09)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1 消费者维权途径存在的不足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救济途径的完善
2.1 建立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
2.2 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审理特别程序
3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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