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存储环境中作品传播行为规制研究
本文关键词:云存储环境中作品传播行为规制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云存储 作品传播行为 接触控制模式 行为规制
【摘要】:互联网的兴起引发信息通信的重大变革,信息交流与传播的途径也借此由传统印刷媒介转向数字网络,对人类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果说在互联网的早期阶段人们还享有选择不受网络影响的自由,如大卫·伯格所言:“网络不影响不在线的人群(只占世界人口的少部分)。如果你不喜欢互联网系统,你可以关掉调制解调器。”而目前当互联网逐渐流行并从根本上影响人类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时,再没有任何隔绝开关能使我们不受互联网影响。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人习惯于通过网络来获取更多的信息,也通过网络实现资源的共享。尤其是在云计算的出现,云存储环境下用户所需的相关资料都不是以实际的物质载体承载的而是上传到云端。实现只要在互联网连接的情况下人们就能够通过在线浏览云盘中存储的作品、在线分享传播作品以实现对作品的使用、获取。此处传播使用的作品多是还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作品,且这两种行为往往是未经授权的免费使用行为。由于在线的浏览不会产生复制件无法落入复制权规制的范围,而分享传播作品亦不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著作权人利益因此受损,为实现著作权人的利益,寻求一种新的运作模式以调整目前的状况,文章以此为切入点展开讨论。著作权人创作的源泉是能够从作品中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为实现这一的目标内在的要求著作权人能有效控制其作品。目前著作权人通过采用接触控制技术对任意使用作品行为加以控制。以技术措施为基础,通过在作品上添加技术能够实现对作品获取途径的控制,从而能够较好的抑制未经授权的对作品的随意接触获取行为,并以合同的形式要求使用者支付对价获得使用作品的权利以保障其利益的实现。而由于破解技术措施的行为,上述方式也只能是在技术措施未被破解的情形下得以实现。在作品上的技术措施被解除后,使用者随意接触作品的行为仍是处于不受控制的状态,使著作权人维权无门,应扩大现有的著作权做规则的内涵,将上述行为确立为直接侵权行为,并进一步实现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控制。文章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顺序展开,在文章的第一章先系统的阐述了作品使用行为的分类以及具体的规定,并明确云存储空间中做作品的使用行为主要是消费性使用和传播性使用。并依照该使用行为的实现技术进一步分析,得出该行为很难被现行的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所规制的结论,因此迫切的需要新的模式来规制这样的行为以实现著作权人的专属利益。第二章提出以“接触控制”模式来规制云存储环境中的作品使用行为。从现实需要以及著作权相关理论、国际公约以及各国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该模式产生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合理性。并从其具体的运作方法论证该模式的正当性。并分析“接触控制”模式的不足,尽管以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是目前主要的方式,但是这些措施在不受控制限制的情况下又反过来限制了各种作品使用行为,需要对技术措施保护进行必要的限制。在文章的第三章提出进一步完善“接触控制”模式的做法以及设置相关例外情形防止权利人以此紊乱市场,以实现与公众利益的平衡。同时提出在网络技术不断普及的趋势下,明确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中享有对作品传播的控制权,控制未经许可使用其作品的行为。笔者相信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如何在网络环境中让著作法能更好地适用都将会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
【关键词】:云存储 作品传播行为 接触控制模式 行为规制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41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8
- 导言8-14
- 一、问题的提出8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8-9
- 三、文献综述9-13
- 四、主要研究方法13-14
- 第一章 云存储环境中作品传播行为规制的困境14-23
- 第一节 云存储环境中作品传播行为的概述14-16
- 第二节 云存储环境中作品传播的新变化16-18
- 一、对作品的使用实现从占有到体验的转变16-17
- 二、作品使用行为已威胁到著作权人的利益17-18
- 第三节 现行著作权法难以规制用户使用作品的行为18-23
- 一、复制权适用失灵19-20
-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适用失灵20-23
- 第二章“接触控制”模式对作品传播行为规制的研究23-32
- 第一节“接触控制”模式的概述23-26
- 一、作品接触行为及“接触控制”模式的含义23-24
- 二、“接触控制”模式的具体运作24-26
- 第二节“接触控制”模式运作的正当性26-29
- 一、符合著作权法立法宗旨26-28
- 二、实现著作权人与使用者的利益平衡28-29
- 第三节“接触控制”模式的不足29-32
- 一、“接触控制”模式与合理使用制度的冲突29-30
- 二、“接触控制”模式的局限性30-32
- 第三章 云存储环境中作品传播行为规制的完善32-41
- 第一节 对“接触控制”模式的完善32-35
- 一、完善“接触控制”模式的例外规定32-33
- 二、完善按需收费设计33-35
- 第二节 完善现行著作权法的适用35-41
- 一、扩大现有权利控制范围保障对作品传播的控制35-38
- 二、推广“维权骑士”加强对个人用户的打击力度38-41
- 结论41-42
- 参考文献42-46
- 后记46-47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8条
1 李雪松;张丽萍;;网络环境下作品传播方式的改变及其对合理使用的影响[J];科技信息;2009年08期
2 左玉茹;;《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表演者权保护体系的进一步完善[J];电子知识产权;2012年07期
3 沈th;;论技术创新对著作权人作品传播控制能力的影响[J];济宁学院学报;2011年04期
4 蔡晓东;;公开展示权与作品传播的版权保护[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3年03期
5 朱丹君,段蓓虹;构筑数字时代作品传播新格局——解决数字图书馆有关版权问题的必由之路[J];图书馆;2005年03期
6 伯特兰乐·勒·让德尔;蔡雄山;;“三振出局”法案的四个挑战[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10年10期
7 衣庆云;;权利限制与作品传播的限制——《著作权法》第4条适用问题分析[J];知识产权;2011年10期
8 ;[J];;年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武双;如何平衡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利益[N];上海法治报;2012年
2 刘霞;互联网上的作品传播将不再免费[N];大众科技报;2006年
3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张娜;影视作品传播传统文化还有偏差[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
4 裴颢;编辑改稿浅谈[N];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年
5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蔡雄山;法国“三振出局”法案的机遇与挑战[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1年
6 本报记者 窦新颖;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作品侵权吗?[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4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欧莲慧;云存储环境中作品传播行为规制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
2 揭晨;网络环境中对音乐作品传播权的侵权问题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64419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644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