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性排他权:超越专利法的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7-08-18 05:00
本文关键词:管制性排他权:超越专利法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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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对农用化学产品和药品规定了高水平的数据保护制度,这是美国在国际上积极推行其管制性排他权制度的结果。国家对药品、农药等产品的上市进行管制,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这既给创新者增加了额外的成本负担,也为保护其创新成果提供了新的制度工具。相比专利权,它不仅保护对象更广,而且更为便捷、有效。它补偿创新者因产品上市管制所承担的成本,保护为产品上市而获取的研发成果,降低创新产品的保护成本,具有激励创新的正当性。但是任何专有权保护的创设都伴随着社会成本的产生,故管制性排他权的具体制度应该在创新者、竞争者、监管当局与社会公众的不同利益之间进行平衡。
【作者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关键词】: 管制性排他权 上市许可 数据保护 专利权 药品
【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资助项目[CLS(2015)D129] 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
【分类号】:D923.42
【正文快照】: 一、引言2016年2月4日,美国、日本和其他10个泛太平洋国家在新西兰举行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签字仪式。在美国主导的自由贸易协议中,知识产权保护往往属于最重要的一部分,并且其保护标准常常超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协议》)。1《跨太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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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晓玲;;个人数据保护立法推动技术创新——欧盟拟修订《数据保护指令》[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1年01期
2 ;德国:完善数据保护[J];信息系统工程;2013年02期
3 李小汇;;个人数据保护德国有长处[J];中国国情国力;1997年12期
4 陈e,
本文编号:69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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