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先行调解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25 13:37
本文关键词:民事诉讼法中先行调解制度研究
【摘要】:我国当下正处在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转型阶段,虽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势头良好,但是诸多问题仍然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由此而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等就变得更加地繁杂、多样,虽然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一只体系健全,数量庞大的司法队伍,但面对新形势下的各种新问题,已远远供不应求,矛盾日益凸显。而在我国历来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我国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调解制度,将调解贯穿整个诉讼过程,这样做不仅成功化解了纠纷,使案件得到妥善、和谐的解决,也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分流案件、节约司法资源、缓解法院办案压力的良好效果。2013年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在法条中将“先行调解”作为一项调解制度进行了确认,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过于宽松,现存的各种调解制度之间界限又不是十分明晰,鉴于“先行调解”在概念的界定上和具体操作上都与其他调解制度存在差异,故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虽然近两年在这方面有很多专著和论文可供参考,但有些在细节和具体操作方面还缺乏统一的观点,法律对一些具体的问题也缺少明确的规定,有必要对此更加细致的加以完善。本文正文分为三个章节。第一章节主要集中介绍先行调解的一些基本理论,详细阐述先行调解的概念及其司法定位,总结分析理论界的各种观点,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将其与其他类型的调解形式进行辨析,以期更好地把握先行调解的概念和性质。这部分论述主要为下文的研究确定范围,为更深入的探索先行调解制度做理论铺垫。第二章节的内容主要是简要介绍境外其他地区和国家的相关调解制度,列举了美英日德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应制度,并与我国进行对比,提出应结合我国国情和实践情况,有保留地学习域外的成功经验,而不应该完全复制他国的已有模式,这部分内容同时也为下文提出完善我国先行调解制度的相关建议提供参考依据。第三章节主要着重论述我国目前先行调解的立法现状和实践的情况,从实践出发,结合地缘优势,主要介绍先行调解在上海地区法院的实践情况,总结我国实践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基于上文的论述,结合我国国情和实践情况,明确先行调解制度必须遵循的原则,然后从先行调解的适用范围、机构和人员设置、具体程序设置、诉调对接等各方面对其提出建议,以期能对我国先行调解制度的完善稍有助力,实现立法初衷。
【关键词】:先行调解 诉前调解 司法ADR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5.1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9
- 导言9-10
- 第一章 先行调解制度的基本理论10-16
- 第一节 先行调解制度概论10-12
- 第二节 先行调解制度具体分析12-16
- 一、先行调解的定位12-13
- 二、先行调解与立案调解辨析13-15
- 三、先行调解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15
- 四、小结15-16
- 第二章 域外相关调解制度概述及启示16-25
- 第一节 域外相关诉前调解制度概述16-22
- 一、美 国的法院附设调解制度16-17
- 二、英国的法院附设调解制度17-18
- 三、澳大利亚的命令调解制度18
- 四、德国的强制调解制度18-20
- 五、日本的调停制度20-21
- 六、台湾地区的诉前调解制度21-22
- 第二节 域外诉前调解的经验总结与借鉴22-25
- 第三章 我国先行调解的运行的现状及完善25-36
- 第一节 先行调解制度的现状25-28
- 一、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制度概述25-27
- 二、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制度评析27-28
- 第二节 先行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28-31
- 一、先行调解制度在立法层面存在的问题28-29
- 二、先行调解制度在运行层面存在的问题29-31
- 第三节 先行调解制度的完善31-36
- 一、明确先行调解的范围32-33
- 二、构建先行调解的主体33
- 三、先行调解程序的启动应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33-34
- 四、先行调解要把握时限34
- 五、先行调解与立案的相互衔接34
- 六、改进相关配套措施34-36
- 结语36-37
- 参考文献37-40
- 后记40-41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41-4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李浩;;民事程序选择权:法理分析与制度完善[J];中国法学;2007年06期
,本文编号:109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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