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刑事案件被害人赔偿及被告人补偿和费用法
发布时间:2017-10-28 20:03
本文关键词:泰国刑事案件被害人赔偿及被告人补偿和费用法
更多相关文章: 案件被害人 普密蓬 泰王国 阿杜 权利和自由 犯罪行为 终审判决 政府公报 刑事被害人 法令规定
【摘要】:正泰历2544年(公元2001年)呈普密蓬·阿杜德国王泰历2544年12月31日现王朝56年普密蓬·阿杜德国王陛下宣布:鉴于拥有一部与刑事案件被害人赔偿及被告人补偿和费用有关的法律是有利的;就泰王国宪法第29条以及第31、34、37条和第39条规定的人民权利和自由而言,本法包含一些与现行法律允许对其进行的限制相关的规定。因此,经国民议会的建议和同意,由国王颁布如下:第1条本法称为"刑事案件被害人赔偿及被告人补偿和费用法",泰历2544年(公元2001年)。第2条本法自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第3条在本法中——"被害人"是指生命、身体或者精神遭受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伤害,且未参与实施该犯罪的人;
【作者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关键词】: 案件被害人;普密蓬;泰王国;阿杜;权利和自由;犯罪行为;终审判决;政府公报;刑事被害人;法令规定;
【分类号】:D933.6;DD915.3
【正文快照】: 泰历2544年(公元2001年)呈普密蓬·阿杜德国王泰历2544年12月31日现王朝56年普密蓬·阿杜德国王陛下宣布:鉴于拥有一部与刑事案件被害人赔偿及被告人补偿和费用有关的法律是有利的;就泰王国宪法第29条以及第31、34、37条和第39条规定的人民权利和自由而言,本法包含一些与现行,
本文编号:110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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