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强制执行请求权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12 12:01

  本文关键词:强制执行请求权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强制执行请求权 强制执行权 强制执行法 审执分离 执行当事人


【摘要】:强制执行请求权,是债权人依据执行名义,要求执行机构发动并行使强制执行权,以实现执行名义所载的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公法上的权利。其是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是分析强制执行程序构造的基本工具,有助于避免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过分重视国家立场而忽视了当事人立场的倾向;构建强制执行请求权体系有利于进一步地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引入程序正义,化解当事人对执行不能的不满情绪;强制执行请求权也是完善强制执行相关程序和制度的基本依据。本文首先从语义上对强制执行请求权进行了分析。通过对从古罗马法到近现代大陆法系法典化运动中请求权概念的梳理,通过对现代民法权利体系的分析,得出了请求权在本质上是一种私法实体权利,而强制执行请求权是一种公法程序性权利。强制执行请求权采用“请求权”这一称谓并不符合法律逻辑;然而在当下已经约定俗成的情况下,也可以继续使用这一称谓,以沿袭历史传统、方便人们更加容易理解此概念。其次,本文通过辨析强制执行请求权与民事纠纷解决请求权、诉权、民事实体权利、强制执行权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强制执行请求权在相关权利体系中的位置。强制执行请求权是民事纠纷解决请求权的下位权利;同时,其与诉权等相关权利是平行的关系,并给予诉权等权利以实现的保障;在与民事实体权利的关系中,其与诉权等权利均为实现实体权利的工具性权利;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强制执行请求权与强制执行权是相互对应、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再次,本文对强制执行请求权的性质展开了研究。本文梳理了关于其性质的不同学说,如抽象说、具体说和折衷说。本文认为探讨强制执行请求权的性质不能孤立地进行,而应该结合强制执行程序的若干基本立场进行探讨。强制执行程序的若干基本立场包括强制执行程序的基本价值、强制执行事件之性质、审执分离原则、对执行债务人权益之保障等。在综合分析之后,本文认可了抽象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抽象的强制执行请求权说认为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强制执行请求权与实体权利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强制执行请求权仅仅依托执行名义之有效存在即可成立并存在。最后,本文立足于抽象的强制执行请求权说的优势及其存在的若干弊端,结合我国强制执行法制的现实,从强制执行申请制度、强制执行当事人适格救济制度、强制执行债务人异议之诉等方面对我国完善相关制度提供了一些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5.1


本文编号:117579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117579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d487***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