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团体提起公益诉讼基本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21 10:32
本文关键词:消费者团体提起公益诉讼基本问题研究 出处:《法律适用》2015年05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消费者团体提起公益诉讼仅限于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场合,"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只是判断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的形式标准,因此并非指实际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人数"众多",而是指不特定的消费者可能受到侵害。消费者团体提起公益诉讼在类型上限于不作为之诉,不包括损害赔偿之诉,而撇去不法利益之诉则应由国家有关机关提起。考虑到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和基本类型受到严格限制,应从制度层面强化代表人诉讼,处理好消费者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关系,并充分尊重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就消费公益诉讼制定特别规则。
【作者单位】: 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师范大学;
【分类号】:D923.8;D925.1
【正文快照】: 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中,公益诉讼入法成为修法亮点之一。该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呼应《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于该法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吴泽勇;;论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撇去不法收益之诉[J];当代法学;2010年03期
2 吴泽勇;;集团诉讼在德国:“异类”抑或“蓝本”?[J];法学家;2009年06期
3 吴泽勇;;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原理[J];法学家;2010年05期
4 刘学在;;请求损害赔偿之团体诉讼制度研究[J];法学家;2011年06期
5 刘璐;;消费公益诉讼的法律构造[J];法学;2013年07期
6 王政勇;;消费公益诉讼的司法理念及特殊审判规则的构建[J];法律适用;2014年11期
7 杜乐其;;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的局限及其矫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之评析[J];理论月刊;2014年10期
8 吴泽勇;;论德国法上的团体不作为之诉——以《不作为之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J];清华法学;2010年04期
9 齐树洁;;我国公益诉讼主体之界定——兼论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之扩张[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01期
10 熊跃敏;;消费者群体性损害赔偿诉讼的类型化分析[J];中国法学;2014年01期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李\,
本文编号:131573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1315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