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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行政诉讼法的完善与行政复议机关的应对措施

发布时间:2018-01-03 08:38

  本文关键词:论新行政诉讼法的完善与行政复议机关的应对措施 出处:《学术交流》2016年06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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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行政复议机关的角度看,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在制度设计方面虽有不少创新,但也有不少不接地气或不尽合理的瑕疵或不足,特别是在共同被告的确定、负责人出庭应诉、法院受案范围、合理性审查等方面比较明显,实施过程中造成行政成本上升、审判资源浪费、制度执行力打折以及法律权威性降低,给行政复议机关的应诉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应当结合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对行政诉讼法中的瑕疵或不足予以完善和补救。
[Abstrac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dministrative review organs, although there are many innovations in the system design of the newly revise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there are also many inaccessible or unreasonable defects or deficiencies, especially in the determination of co-defendants. The responsible person appears in court to answer the lawsuit, the court receives the case scope, the rationality examination and so on aspect is obvious,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causes the administrative cost to rise, the trial resources waste, the system execution strength discount as well as the legal authority reduces. It brings great difficulties to the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organ's responding to suit. It should be combined with the modific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law to perfect and remedy the defects or deficiencies in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作者单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
【分类号】:D925.3
【正文快照】: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以行政复议机关为被告或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呈井喷状态。与2004年同期相比,各省增加幅度大都在10倍以上,多的甚至达到20倍以上。以案件的绝对数量看,也多的令人咋舌。截至2015年10月中旬,人民法院受理的以省级政府为被告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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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7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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