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刑事诉讼中法官庭外取证权研究

发布时间:2018-04-05 23:14

  本文选题:法官庭外取证权 切入点:职权主义 出处:《山东大学》2017年硕士论文


【摘要】:作为法官庭审职能的重要延伸,法官庭外取证权是法官为查证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裁判而在庭外对存疑证据进行调查时所行使的一种较为特殊的权力。新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前,我国的法官对庭审过程具有绝对的主导作用,其所享有的庭外取证权更加侧重于补充侦查,职权色彩比较浓厚。96年刑讼法在修改的过程中,大量借鉴了当事人主义的积极因素,提升了控辩双方的庭审地位,法官庭外取证权的主动性有所减弱,更加强调对庭审的辅助功能。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基本延续了 96年的刑事诉讼法对法官庭外取证权的规定,只是丰富了庭外取证的手段。由此可见,立法不但对法官庭外取证权的存续予以了肯定,更在对其进行不断的限制和规范。主要因为,一方面法官庭外取证权是保障实体正义的有力体现,法官享有庭外取证的权限可以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实,还原案件的本来面目,从而保障有罪必罚、公正裁决。另一方面,允许法官在庭外取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修正辩方取证的劣势,均衡控辩双方的诉讼力量,保证庭审质证有效进行,从而利于法官澄清案情,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又能兼顾对被告方人权的保障。然而,囿于我国立法对法官庭外取证权的规范不尽完备,庭外取证权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程序,再加上有些法官的职业素养较低,法官庭外取证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如法官随意启动庭外取证、手段应用不规范、调查过程秘密进行、调查结果不经庭审质证等一系列问题,不仅有悖于立法初衷,更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实体正义,使司法的公正性受到严重质疑。本文将采用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比两大诉讼模式下关于法官庭外取证权立法例,并思考我国当前相关立法的不足,并对实务中,法官庭外取证权的运行问题进行深度剖析,论证法官庭外取证权存在的积极意义和不足之处,对学界关于法官庭外取证权的存废之争进行回应,并在此之上,为完善我国现有的法官庭外取证规则提出建议和展望。文章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概念入手,对法官庭外取证权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即法官庭外取证发生于庭审过程之中,是主审法官对与案件有关的存疑证据于休庭之时在法庭之外所进行调查核实的权力。此外,该部分还将对法官庭外取证所具有的中立性、主观性、补充性特点进行概括总结,为下文论述展开铺垫。第二部分将采用对比的方法,分别探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混合主义诉讼模式下的法官庭外取证权的相关法律规则,阐述其他国家法官庭外取证制度设计的优势所在,以期为后文修缮我国法官庭外取证权的相关规则开明思路。同时,由于我国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立法传统和历史文化的相似性,本文也对台湾地区法官庭外取证制度的改革过程和运行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是对法官庭外取证权存废之争的回应。笔者认为我国应对法官庭外取证权予以保留,并加以限制,如此,才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的司法国情,发挥法官庭外取证权澄明案件真相、平衡控辩力量的积极作用。第四部分是对我国现有的法官庭外取证权的立法规则和运行现状的阐述,分析了现有立法规定的不足之处,及其所导致的诸如法官庭外取证权行使的随意性较大、取证范围被扩大、取证过程不透明、取证结果应用不规范等司法实务问题。第五部分是在结合前文论述的内容,对改进我国法官庭外取证制度所提出的建议。完善法官庭外取证权首先需厘清法官庭外取证权与证明责任分配原则、控审分离原则的辩证关系,明确法官庭外取证权立法时应遵循的补充核查原则、庭审穷尽原则、相对有利于被告原则以及程序法定原则,并在此基础上细化法官庭外取证权行使的一系列规则。
[Abstract]:On the other hand , in the process of amending the law of criminal procedure , the judge has an absolute dominant role in the process of investigating judge ' s court hearing . The fourth part is a series of rules to improve the legal situation of the judge ' s court outside the court , to clarify the legal rules of the judge ' s right to take the evidence out of the court , and to limit it . The fourth part is to clarify the legal situation of the judge ' s external evidence right and the positive role of the balance control .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5.2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左卫霞;;新律师法背景下律师刑事取证权的保障[J];人民论坛;2013年14期

2 周东飞;;应赋予公民与警察同等的音像取证权[J];政府法制;2008年12期

3 郭智杰,伍春泉;论刑事侦查阶段辩方取证权之确认[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01期

4 王蒙蒙;;民事诉讼取证权:困境与出路[J];法制与社会;2007年08期

5 ;中国律师命运的思考和建议[J];中国律师;2001年05期

6 窦月明;论辩护律师的取证权[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02期

7 刘琴;;律师取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04期

8 林科诨;;法院与当事人的取证权之争——以台湾诉讼模式改革前后为观察视野[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04期

9 蒋宪平;关于主诉检察官行使指导取证权的探讨[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06期

10 霍建平;;论刑事被告人的强制取证权[J];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13年01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1条

1 汤忠赞;;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取证权[A];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论文精选(上卷)[C];2000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4条

1 周东飞;应同步赋予公民音像取证权[N];法制日报;2008年

2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张怀民;银行保密规定卡住律师取证权[N];法制日报;2009年

3 李梅;当事人取证权及其程序保障[N];江苏经济报;2007年

4 周东飞;音像取证权,可否同时赋予百姓?[N];检察日报;2008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7条

1 刘广芳;刑事诉讼中法官庭外取证权研究[D];山东大学;2017年

2 王志勇;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强制取证权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

3 魏颖;美国刑事被告人强制取证权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4 金诚;论我国民事诉讼取证权配置[D];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5 陈梦群;论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取证权的保障[D];湘潭大学;2008年

6 罗桃荣;论律师取证权[D];湘潭大学;2009年

7 魏述娟;刑事被告人强制取证权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171691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171691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4873***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