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讯逼供的产生原因和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19-07-23 05:21
【摘要】:刑事司法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是建设法治国家,实现法治的基本的前提和重要保障。近代中国意识到人权保护的重要性,为了更好的落实在中国社会的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我国已经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随着逐渐深入人心的人权保护观念的增强,中国社会对于刑事诉讼的理论研究以及实践操作也不断深入和发展,日益成熟。举例来说,在中国,上至中央,下至地方,正齐心协力地对社会主义刑事法制建设献言献策,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刑事法制建设的推动与完善。这其中不乏诸多著名的政治家、社会学家、学者、以及国家权力机构等。长久以来,来自社会各界坚持不懈的努力,已然成为推动刑事诉讼立法日趋成熟的动力,更为公平、公正的开展司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在完善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解决刑讯逼供行为的存在。刑讯逼供,作为当今社会的一大毒瘤,不仅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同时破坏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庭,践踏司法的公正与尊严,成为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大绊脚石。研究遏制与预防刑讯逼供问题,不仅是维护人们正常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人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迫切要求,更是依法治国,实现和谐社会的期待。本论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刑讯逼供的概念,以及刑讯逼供的表现特点,同时从三个角度对其危害性进行阐述。第二部分主要是分析刑讯逼供行为在中国存在的原因,包括立法原因、司法原因以及传统诉讼文化的消极影响。第三部分主要对当前中国相关刑事立法提出改善的建议,这主要从现行刑法以及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两个角度进行阐述。首先对于刑法对该罪所做的规定,建议犯罪的主体、犯罪的对象以及刑罚的力度都要做出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对于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首先介绍了该法在立法上的进步与亮点,同时就这些亮点进行分析,指出其不足与完善之处。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5.2
本文编号:2517936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5.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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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1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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