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论中国《仲裁法》仲裁回避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9-11-13 06:19
【摘要】:仲裁是一种重要的非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它被广泛的应用于民商事领域,而仲裁回避制度作为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充分体现了仲裁制度的公正独立性价值,并且对保障仲裁程序的推进具有重要影响。然而,历经近二十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统称为《仲裁法》)至今未修订,有关仲裁回避制度的条文规定仅仅五条,立法粗陋,存在不完善之处。仔细观摩,不难发现,仲裁回避立法几乎是从民事诉讼回避立法中照搬过来的,这是欠缺理性思考的表现,殊不知仲裁与诉讼不可同日而语,确立仲裁回避制度所需考量因素较诉讼具有特殊性,“直接植入主义”并不可取。仲裁发展步伐大于《仲裁法》的修订完善步伐,当前《仲裁法》已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尤其在仲裁回避制度方面,该《仲裁法》的相关条文不能应对现实状况,也导致众多显性或隐性的不公正仲裁案件的产生。仲裁回避制度的另一个重要体现则为各大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然而这些规定仅在该仲裁机构适用,并无统一性、普遍适用性,学术界也未曾对其有关规定从域外引入的科学合理性作理论上的研究考证,并且这些规定仍然也存在粗陋之处,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从仲裁回避制度的实施现状看,仲裁回避制度应用少,仲裁当事人申请回避难度大,也较少实施申请回避权,而通常将其作为拖延诉讼程序的一个手段加以应用。在仲裁实践中,由于仲裁员兼职身份的特殊性质,仲裁机构的特殊性质而又缺乏合理的必要监督机制等原因,导致人情仲裁案件、腐败仲裁案件、不公正仲裁案件等不断滋生。在现实中,仲裁员与当事人达成串通的现象较为普遍且极具隐秘性,另一方当事人根本无从发现,仲裁机构也难以发现。此外,由于当事人双方自由选取仲裁员,通常通过关系介绍而选取对自己有利的仲裁员,这就很可能存在仲裁员不公正偏私现象的产生,甚至一方当事人与仲裁机构相互串通,通过表面的合法程序以获取仲裁裁决的效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是双方当事人通过相互串通共同与某个或者某些仲裁员建立不当关系而蒙骗仲裁机构,以合法途径获取仲裁裁决的效力而谋取不当利益。这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仲裁的权威性。仲裁回避制度的催生正是基于保障仲裁公正而考虑,及时完善仲裁回避制度中的各项问题,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对仲裁回避制度的研究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 本文欲从现实案例、仲裁回避制度的概念及其意义剖析入手,再对我国仲裁回避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实施现状加以梳理和评析,从而挖掘在二十多年发展过程中回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并在国外仲裁回避制度的考证评析与借鉴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仲裁回避制度的具体方案设计,以期促进仲裁良性发展。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5.7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谢静;;浅析仲裁员选任之程序构建——以意思自治与程序推进的平衡为视角[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1期

2 林建文;连维兴;;浅谈仲裁员回避制度[J];福建法学;1997年02期

3 郭玉军;胡秀娟;;美国有关仲裁员“明显不公”判定规则的新发展[J];法学评论;2008年06期

4 徐前权;论仲裁员[J];法学评论;1996年02期

5 何其博;;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员回避问题[J];法制与社会;2007年02期

6 梁琳;试论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中仲裁员的配置[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03期

7 李德恩;龚振军;;回避制度的短板分析及重构[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6年10期

8 曹丽丽;;回避事由扩张的合理性分析——以民诉中与律师存在特殊关系的法官应否回避为视角[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01期

9 徐前权,向阳;论仲裁员行为的性质和仲裁员的法律责任[J];荆州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06期

10 王冶英;任以顺;;我国仲裁员制度的缺陷及运行失范之矫正[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4期



本文编号:256017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256017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f630***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