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审判一事不再理原则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21 05:27
【摘要】:一事不再理原则有着古老的历史渊源,其在司法活动中的实现程度反映了司法活动的公平正义程度。其基本含义是禁止就同一事实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进行重复的审判。大陆法系国家多将此原则表述为“一事不再理”,英美法系则多用“禁止双重危险”,但两种用语可以认为有同一内涵。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国内刑事诉讼中讨论得很多,本文讨论的则是国际刑事审判中的有关问题,通过对一事不再理原则在现存国际法律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在国际刑事审判实践中的具体落实情况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本文具体有如下五个部分:第一章主要内容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概述。首先介绍了这一原则最先是一项国内法原则以及不同国家国内法中的涵义,比较了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异同。其次,分析了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国内法中的内容以及它在国际刑法中的内容,论述了这一原则从国内法进入国际刑法的确立过程。第二章明确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国际刑事审判中确立的依据,包括法理依据和现实依据。第三章主要是关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国际刑事审判中的意义。这一原则在国际刑事审判的提出原因在于它增强了人权的国际保护,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第四章主要论述了目前国际刑法渊源中对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体现,即这一原则分别在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以及国际法的补助资料中的反映。第五章分析了国际刑事审判实践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落实情况。本章选择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刑事法院及混合型国际刑事审判机构进行研究。其中,国际法庭与国内法庭之间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其实质是国际法庭与国内法庭的优先性问题,这主要通过相关国际法庭的章程或规约对这一原则加以明确规定。而各国内法庭间对这一原则的适用,其实质是对外国刑事判决承认的问题,主要还是要依靠各国的国内法加以解决。另外对这一原则例外情况的研究,可以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避免它成为被告人逃避追究的手段。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5.2
本文编号:2798987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5.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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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9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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