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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市H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案件捕前和解适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20:25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2012年《刑事诉讼法》),其在条文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将刑事和解制度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实践之中,刑事和解在诉讼的各个阶段确也得到普遍的运用。对于交通肇事案件,该制度的适用更为明显。刑事和解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的适用,大多集中于审查批捕阶段。一些检察院在此阶段对适用刑事和解也做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但是具体的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因此,有必要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完善交通肇事案件的捕前和解机制。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分为三部分,共一万八千余字。第一部分,W市H区检察院对交通肇事案件适用捕前和解的基本情况。第一,H区检察院明确界定了捕前和解的条件,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加害人与被害人对主要犯罪事实无争议;加害人悔罪,向被害人承认错误、赔礼道歉、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且不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第二,H区检察院捕前和解协议的达成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自行和解—申请模式,该模式是当事人达成交通肇事案件捕前和解协议的主要形式。另一种是检察...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提要
Abstract
引言
一、 W 市 H 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案件适用捕前和解的基本情况
    (一) 捕前和解的适用条件
    (二) 捕前和解协议达成模式
    (三) 加害人履行义务的方式
    (四) 捕前和解案件处理方式
    (五) 捕前和解的效果
二、 交通肇事案件适用捕前和解存在的问题
    (一) 捕前和解范围过于宽泛
    (二) 检察官促和适用率较低
    (三) 赔偿与否成为是否逮捕的必要条件
三、 交通肇事案件适用捕前和解机制的构建
    (一) 明确交通肇事案件捕前和解的适用标准
    (二) 规范交通肇事案件捕前和解的适用程序
    (三) 完善交通肇事案件捕前和解的配套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性质及辨析[J]. 张天虹.  中国检察官. 2012(14)
[2]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J]. 唐若愚.  中国检察官. 2012(14)
[3]浅议如何在交通肇事案中更好地贯彻刑事和解制度[J]. 朱姗姗.  法制博览(中旬刊). 2012(07)
[4]刑事和解的新亮点和注意的几个新问题[J]. 肖永亮,刘艳荣.  中国检察官. 2012(13)
[5]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与审查逮捕[J]. 向泽选.  人民检察. 2012(12)
[6]关于交通肇事罪刑罚适用情况的调研报告[J]. 李召亮.  山东审判. 2012(03)
[7]论审查逮捕阶段公民参与司法的实现路径[J]. 周丽娜,曲磊.  中国检察官. 2012(07)
[8]社会矛盾化解视域下检察调解制度解构[J]. 余大伟.  中国检察官. 2012(06)
[9]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博弈 刑事和解若干实务问题研究[J]. 郭彦,朱先琼,王海志.  中国检察官. 2012(06)
[10]流动人口轻罪不捕风险评估机制研究[J]. 蓝向东,韩殿云,郭兴华.  人民检察. 2012(03)



本文编号:3597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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