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问题研究——以诉讼客体单一性原理解析
发布时间:2023-11-24 19:32
在共同犯罪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实践中,共同犯罪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认定、"共犯量刑平衡"实践规则、共同犯罪人存在认罪与不认罪混杂等情形,限制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回归刑事诉讼客体单一性原理,结合刑法规范,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各共同犯罪人及其犯罪事实,均具有单一性,并具有可拆分性。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身的程序价值为逻辑起点,应将共同犯罪人"如实供述"限定于"自己的罪行",限缩使用"共犯量刑平衡"规则,激励主犯认罪认罚,并逐步探索"分案处理"制度,提升诉讼效率,扩大制度适用空间。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共同犯罪案件中认罪认罚所涉实体问题之程序映射
二、共同犯罪中刑事诉讼客体单一性及其认定
(一)刑事诉讼客体单一性
(二)共同犯罪之单一性认定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本文编号:3866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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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犯罪案件中认罪认罚所涉实体问题之程序映射
二、共同犯罪中刑事诉讼客体单一性及其认定
(一)刑事诉讼客体单一性
(二)共同犯罪之单一性认定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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