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界定——基于《行政诉讼法》第61条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4-04-20 08:22
自20世纪以后,随着行政理念的转变,行政权力不断地扩张,行政权开始逐渐渗透到私法领域。两种法律关系交织现象与日俱增,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变得迫在眉睫,“一并审理”制度也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2015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该制度的施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与节约司法资源的效果,但是此法条在司法实践运用的初始阶段仍存在不少待改进的地方。例如,一并审理争议范围过于局限,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审判组织专业性问题,裁判方式不明确等问题。因此完善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妥善解决在实际运用中的问题,以便更好推进行民交叉案件解决机制进一步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笔者主要在明晰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概念及制度价值的基础上,从适用条件、范围、审理模式、审理程序等方面开展研究,并针对性提出可行性建议。首先,本文运用了经典案例引出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以及提出现阶段该制度在实践运用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其次结合学界的不同学说及相关制度的辨析进行概述,包含了阐述该制度的界定、立法的衍变及分析制度价值,从而更加肯定新制度...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一)案例简介
(二)提出问题
二、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框架
(一)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界定
(二)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立法衍变
1.1990 年《行政诉讼法》颁行之前:缺位
2.1990 年《行政诉讼法》时代:初步建立
3.2015 年《行政诉讼法》:以实质性解决纠纷为导向下正式“入法”
(三)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制度价值
1.体现诉讼效益原则
2.确保法院裁判结果权威性和统一性
3.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原则
4.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三、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条件和范围
(一)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条件
1.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同时成立
2.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之间“相关”
3.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由同一法院管辖
4.一方当事人提出一并审理民事争议
5.提出时间在一审行政诉讼程序中
(二)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范围
1.学界观点
2.法律明示的受案范围
3.判例实践样态分析
4.有条件地扩大受案范围
四、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案件的审理模式
(一)域外审理模式
1.英美法系的一元裁判模式
2.大陆法系的二元裁判模式
3.日本的混合裁判模式
4.域外民行关联案件审理模式的启示
(二)我国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审理模式
1.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
2.一并审理模式的类型化
五、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诉争议的若干程序问题
(一)关于“当事人申请”:不告不理
1.当事人的界定
2.当事人双方是否需要达成一致
3.申请时效
(二)关于“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1.“是否一并审理”选择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决定时应该考虑的因素
3.法院的释明和引导问题
(三)关于审判程序
1.组建专业合议庭
2.同一审判组织下的裁判方式
3.调解原则的适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959143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一)案例简介
(二)提出问题
二、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框架
(一)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界定
(二)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立法衍变
1.1990 年《行政诉讼法》颁行之前:缺位
2.1990 年《行政诉讼法》时代:初步建立
3.2015 年《行政诉讼法》:以实质性解决纠纷为导向下正式“入法”
(三)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制度价值
1.体现诉讼效益原则
2.确保法院裁判结果权威性和统一性
3.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原则
4.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三、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条件和范围
(一)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条件
1.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同时成立
2.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之间“相关”
3.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由同一法院管辖
4.一方当事人提出一并审理民事争议
5.提出时间在一审行政诉讼程序中
(二)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范围
1.学界观点
2.法律明示的受案范围
3.判例实践样态分析
4.有条件地扩大受案范围
四、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案件的审理模式
(一)域外审理模式
1.英美法系的一元裁判模式
2.大陆法系的二元裁判模式
3.日本的混合裁判模式
4.域外民行关联案件审理模式的启示
(二)我国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审理模式
1.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
2.一并审理模式的类型化
五、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诉争议的若干程序问题
(一)关于“当事人申请”:不告不理
1.当事人的界定
2.当事人双方是否需要达成一致
3.申请时效
(二)关于“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1.“是否一并审理”选择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决定时应该考虑的因素
3.法院的释明和引导问题
(三)关于审判程序
1.组建专业合议庭
2.同一审判组织下的裁判方式
3.调解原则的适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95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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