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视角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23 15:15
本文关键词: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视角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由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等刑事政策演变而来,在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均有相关规定和程序设计,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应当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层面进行改革和完善。具体包括:改革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体文件的制定范式,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作为"应当"型的法定情节,构建科学合理、相互衔接的认罪认罚程序,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选择权,对选择或同意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并规定对其减少基准刑的幅度等。
【作者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认罪 认罚 从宽 实体法 程序法
【基金】: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AZD014)的阶段性成果 2011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资助项目
【分类号】:D925.2
【正文快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据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似乎仅属于刑事诉讼法的范畴,但实际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在程序法上有具体的制度建构,而且在实体法上也有相关的政策依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包健男;;浅谈错案发生的成因[J];法制与社会;2010年28期
,本文编号:72574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725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