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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程序法事实的证明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25 22:26

  本文关键词:刑事诉讼中程序法事实的证明问题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程序法事实 证明方法 证明责任分配 证明标准


【摘要】:刑事诉讼的目的不止在于结果的公正性,对于诉讼的程序也需要予以关注,实现诉讼程序的公正性,这是程序正义的要求。然而程序法事实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事实历来不受重视,对于程序法事实的裁判更多的是依赖于司法裁判者的主观臆断,长期不存在一定的裁判规则。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项规则对于程序性问题的审判确立了新的刑事诉讼审判形态,使得有关程序法事实的证明问题成为法院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也约束了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可以说这是立法的进步,使得对于相关非法取证行为的裁判有了法律依据,裁判的结果具有了法律上的公正性。然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涉及的事实只是程序法事实的一个组成部分,程序法事实是一个内容极为丰富的体系,按照程序法事实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程序法争议事实和程序法请求事实。当前我国的刑事立法对于程序法事实的规定十分有限,完善刑事诉讼法需要对程序法事实的相关证明体系进行构建。程序法事实一般与定罪量刑无关,具有其自身价值,对于规范司法裁量权、规范侦查机关的行为、完善刑事诉讼证明体系、实现控辩平等、保障人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程序法事实的证明问题类似于定罪量刑事实证明问题,需要构建以证明方法、证明责任分配、证明标准为主体内容的完整证明体系。证明方法可分为严格证明和自由证明,对于不同性质的程序法事实需要根据其是否与定罪量刑相关、是否关乎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是否只具有诉讼程序上的价值进行证明方法上的区分,从而保证诉讼效率和公正价值最大程度的平衡。具体来说,对于非法言辞证据采取严格证明的方式,因为非法言辞证据与定罪量刑直接相关需要采取严格证明的方式。对于控方提出的程序法请求事实采取不完全的自由证明的方式,因为此类事实往往涉及重大利益。相对的,对于辩护方提出的程序法请求事实则采取完全的自由证明的方式,因为其只与诉讼程序相关,只具有程序上的价值。对于程序法争议事实由于存在相关争点,需要给予相关主体必要的争辩的权利,因而有必要采取不完全的自由证明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提出非法言辞事实的申请人对于相关事实的证明需要采取完全自由证明的方式,因为当事人相关举证能力有限并且非法言辞证据获取的过程是对相关人权利严重的侵害,需要对其进行特殊保护;对于证明责任分配,由于程序法事实证明问题是一种类似于民事诉讼的程序,存在许多类似于民事诉讼的特点,所以可以采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在存在三方构造的程序法争议事实中还存在证明责任转移的问题。但对于非法言词这类事实的证明问题,由于涉及到当事人举证能力、举证成本、无罪推定等因素的影响,有必要由实施违法行为的一方承担主要证明责任,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例外情形;在证明标准问题上,应当根据诉讼的不同阶段、诉讼行为的性质等因素的不同来具体确定证明标准,一般来说对于审判阶段的事实证明问题采用较高标准,对于审判阶段前的事实证明由于紧迫性等因素影响没有必要设置较高的证明标准。例如在审判前采取逮捕的情形中,这种证明标准的设定不可能太高,需要兼顾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两种价值,从量上来说这种证明标准一般来说大致相当于50%可信的程度。对于侵害当事人利益的相关事实的证明采用较高的证明标准,例如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由于直接侵害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而这种侵犯又是在审判程序中,因而这种证明标准的设定应当较高,在证明程度上对于该等事实的证明标准应当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证明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分析各类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确立相关证明标准。
【关键词】:程序法事实 证明方法 证明责任分配 证明标准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5.2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9
  • 导言9-17
  • 一、问题的提出9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9-10
  • 三、文献综述10-15
  • 四、主要研究方法15
  • 五、论文主要结构15-16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16-17
  • 第一章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相关概念厘述17-24
  • 第一节 程序法事实的含义和特点17-21
  • 一、程序法事实的含义17-18
  • 二、程序法事实的特点18-19
  • 三、立法和司法实践现状19-21
  • 第二节 程序法事实的分类21-22
  • 第三节 程序法事实的价值22-24
  • 一、规范司法裁量权22
  • 二、规范侦查机关的行为22-23
  • 三、完善刑事诉讼证明体系23
  • 四、实现控辩平等、保障人权23-24
  • 第二章 程序法事实的证明方法: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24-30
  • 第一节 证明方法及其分类24
  • 第二节 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的区别24-25
  • 第三节 证明方法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应用25-30
  • 一、对非法言词证据的证明采取的证明方法26-27
  • 二、其他程序法事实中的自由证明27-30
  • 第三章 程序法事实证明责任分配30-37
  • 第一节 程序法事实证明责任分配的概述30-32
  • 第二节 程序法争议事实证明责任分配32-35
  • 一、程序法争议事实证明责任主体32-33
  • 二、程序法争议事实证明责任分配的影响因素33
  • 三、非法言词证据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性33-35
  • 第三节 程序法请求事实证明责任分配35-37
  • 一、程序法请求事实证明责任主体35-36
  • 二、程序法请求事实证明责任分配的影响因素36-37
  • 第四章 程序法事实的证明标准37-43
  • 第一节 程序法事实证明标准概述37-38
  • 第二节 程序法事实多层次证明标准体系38-43
  • 一、非法言词证据采用排除合理怀疑标准38-39
  • 二、程序法请求事实的证明标准39-41
  • 三、程序法争议事实的证明标准41-43
  • 结语43-44
  • 参考文献44-47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47-48
  • 后记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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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光中;构建层次性的刑事证明标准[N];检察日报;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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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博士生导师 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 吴宏耀;法官与刑事证明标准的实现[N];人民法院报;2002年

5 江苏无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江苏无锡市质量技监局 徐建平邋华晨泓;拟制证明标准 查处加油作弊[N];中国质量报;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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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郑圣果;尽快确立量刑证据的证明标准[N];检察日报;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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