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检察机关在“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下的职能定位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02 17:35

  本文关键词:检察机关在“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下的职能定位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检察机关 以审判为中心 刑事诉讼制度 职能定位


【摘要】:纵观世界各国,两大法系国家并没有“以审判为中心”的概念,原因在于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实践都将审判环节视为刑事诉讼的必然核心。为服务于审判这个中心,两大法系均赋予检察机关一些特殊职权,比如对不予起诉的裁量权、对侦查机关进行取证指引、对非法证据的排除等,同时通过具体制度设计,充分保障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中立性、独立性。我国刑事诉讼由于“以侦查为中心”、“以卷宗审查为中心”、“侦诉审”一体化,检察机关职能制度设计不合理,检察机关职能发挥保障措施不完备,最终导致检察机关无法正确行使职能。为此,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将我国刑事诉讼的重心从侦查阶段拉回审判阶段必然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中,检察机关需满足“大控诉”的司法格局,职能定位为检察机关指导侦查成为必然趋势,检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其在审前程序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其行使公诉职权的能力。
【关键词】:检察机关 以审判为中心 刑事诉讼制度 职能定位
【学位授予单位】:云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5.2
【目录】:
  • 摘要3-4
  • Abstract4-7
  • 绪论7-8
  • 一、域外审判中心主义下的检察机关职能定位8-19
  • (一) 英美法系国家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8-12
  • 1、检察机关无法律监督职能8-9
  • 2、不予起诉的弹性标准9-11
  • 3、对侦查机关的指引11-12
  • (二) 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12-19
  • 1、检察机关有法律监督职能12-13
  • 2、检察机关行政隶属属性明晰13
  • 3、检察机关采取起诉法定主义13-15
  • 4、检察机关指挥侦查工作15-16
  • 5、检察机关有权排除非法证据16-17
  • 6、直接言词证据原则17-18
  • 7、卷证并送主义18-19
  • (三) 两大法系检察机关职能分析19
  • 二、我国检察机关职能困境考量19-27
  • (一) “以侦查为中心”对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的困扰19-22
  • 1、“由供到证”盛行20
  • 2、“三机关”配合有余而制约不足20-21
  • 3、羁押相关难题造成骑虎难下之势21-22
  • (二) “侦诉审”证据标准差异大直接影响检察机关行使职能22-23
  • (三) 检察机关履行控诉职能的制度缺失23-25
  • 1、庭审走过场导致检察机关控诉职能发挥失当23-25
  • (1) 证人不出庭与检察机关宣读笔录摘要23-24
  • (2) 质证程序未发挥应有的效果24-25
  • 2、检察机关证据运用能力欠缺25
  • (四)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理论与现实冲突25-27
  • 三、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下检察机关职能再定位27-39
  • (一) 配置检察机关指导侦查职能27-31
  • 1、指导收集证据28-30
  • (1) 对证据的合法性以及证明力的把控28-29
  • (2) 构建指导取证的具体制度体系29-30
  • 2、增强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中立性30-31
  • (二) 检察机关公诉职能的完善建议31-34
  • 1、提起公诉案件必须符合法定的证明标准31-32
  • 2、实行卷证并送主义32-33
  • 3、检察机关行使出庭公诉职能33-34
  • (1)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33
  • (2) 提高检察机关公诉质量33-34
  • (三) 发挥检察机关审前职能的相关程序性制度34-39
  • 1、庭前会议制度34-36
  • (1) 非法证据排除35-36
  • (2) 证据开示36
  • 2、繁简分流制度36-39
  • (1) 不起诉制度36-37
  • (2) 证人出庭制度37-39
  • 结语39-40
  • 参考文献40-43
  • 硕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43-44
  • 致谢44


本文编号:77995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77995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badf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