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理由比较研究
本文关键词: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理由比较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发回重审 事实审 自行裁判 审级利益 程序瑕疵
【摘要】:在续审制背景下,第二审法院乃是在第一审程序的基础上续行审理程序。因此,第二审法院针对可撤销的一审判决,原则上必须自行裁判,而发回重审仅为例外。发回重审的理由包括第一审程序违法以及第一审法院判决不当两大类。为保障当事人的审级利益,第二审法院无论以哪种理由发回重审,均须同时满足案件有必要在第一审法院由当事人作进一步的言词辩论这一前提条件。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发回重审理由的设计未能凸显第二审程序的性质以及当事人审级利益的维护,不仅有违发回重审制度之本旨,并且造成了民事司法实践中发回重审制度适用的失范。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发回重审 事实审 自行裁判 审级利益 程序瑕疵
【基金】: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分类号】:D925.1
【正文快照】: 在民事诉讼中,第二审法院针对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可撤销判决,除自行裁判予以更正外,尚可将案件发回到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此乃各国民诉立法普遍确立的制度。通常认为,第二审法院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甚至必须将案件发回到原一审法院重审并不取决于第二审法院自身的合目的性裁量,而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占善刚;;论我国民事诉讼中鉴定人不出庭作证之应有后果——《民事诉讼法》第78条评析[J];法学家;2014年02期
2 蔡恒;王学棉;;利益受损案外人救济程序相互关系之探究[J];法学杂志;2014年08期
3 黄忠顺;;诉讼实施权配置论——以群体性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问题为中心[J];东方法学;2014年06期
4 刘君博;;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建构[J];法学;2014年12期
5 毋爱斌;;“解释论”语境下担保物权实现的非讼程序——兼评《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197条[J];比较法研究;2015年02期
6 肖建国;刘东;;小额诉讼适用案件类型的思考[J];法律适用;2015年05期
7 刘东;;论仲裁裁决案外人利益的保护——以案外第三人撤销仲裁裁决之诉为中心的研究[J];法治研究;2015年02期
8 许少波;;论先行调解协议的效力[J];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06期
9 许少波;;第三人撤销之诉与申请再审的选择[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01期
10 王亚新;;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适格的再考察[J];法学研究;2014年06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张红生;;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规则构建与完善——以H市辖区基层法院为视角[A];全国法院第25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公正司法与行政法实施问题研究(上册)[C];2013年
2 段小兵;;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初探[A];生态文明法制建设——2014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二册)[C];2014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罗水平;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研究[D];湖南大学;2013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林海清;我国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探析[D];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
2 程思;广东省小额速裁实践与我国小额诉讼制度之完善[D];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
3 杨沧海;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3年
4 胡晓蕾;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4年
5 谢莉;论民事起诉审查[D];内蒙古大学;2014年
6 韩雪;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制度[D];吉林大学;2014年
7 谢文利;新民事诉讼法下行为保全适用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
8 陈虹;论申请行为保全的条件[D];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
9 黄铭;我国民事案由变更程序研究[D];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
10 宋文斌;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探究[D];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王亚明;民事发回重审制度的检讨与重构[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04期
2 王幼君;;我国现行发回重审制度评析[J];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年03期
3 谢满根;;论我国刑事发回重审制度之重构[J];韶关学院学报;2008年10期
4 程海辉;谢雄雅;;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缺陷与重构[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8年01期
5 厚得顺;;论我国民事发回重审制度的理性重构——以德州中院十年发回重审案件的实证分析为依据[J];山东审判;2009年01期
6 陈玉梅;;论我国发回重审的重构[J];大众商务;2009年14期
7 王斐弘;质疑“发回重审”[J];人大研究;2001年06期
8 周永军;重新审视发回重审制度[J];律师世界;2002年11期
9 石晓波;对发回重审制度的思考[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06期
10 张进德;没完没了的“发回重审”[J];检察风云;2003年17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9条
1 袁国生;张萍;;检视与重塑:发回重审制度改革的再探索——基于民商事案件的实证研究[A];建设公平正义社会与刑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24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册)[C];2012年
2 郭宝生;张彩霞;刘新;;也谈民事发回重审制度的重构——以规制二审法院滥用终审权为视角[A];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2011年
3 李杰;;沟通协调之谜:民事二审发回重审与改判的实证研究[A];探索社会主义司法规律与完善民商事法律制度研究——全国法院第23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C];2011年
4 袁国生;;民事发回重审制度改造论——以当事人审级利益的保护为分析视角[A];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2011年
5 刘杨萍;罗琳;;修正被“信访门”扭曲的发回重审权——“错”案非错的实证分析[A];全国法院第25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公正司法与行政法实施问题研究(上册)[C];2013年
6 杜豫苏;高伟;阿尼沙;;检视与修正:发回重审制度之“三问”——以民事诉讼法修订前后西部某省会城市两级法院为样本[A];全国法院第25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公正司法与行政法实施问题研究(上册)[C];2013年
7 杨翔;谷国艳;;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制度的正当性考察与改革——基于某省法院的运行现状分析[A];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2011年
8 郑肖肖;;案件质量评估的实证检视与功能回归——以发回重审率、改判率等指标为切入点探讨[A];全国法院第25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公正司法与行政法实施问题研究(上册)[C];2013年
9 张炎;;WTO争端解决规则评述——以WTO争端解决上诉发回重审制度为视角[A];中国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论丛(2012)——第七届中国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研究奖获奖论文集[C];2013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吴洋;应完善发回重审制度[N];江苏法制报;2013年
2 林文坚 周泽;上诉案件发回重审应慎重[N];法制日报;2001年
3 于 楠;民诉中“发回重审”制度的缺陷及改革设想[N];人民法院报;2002年
4 楚军;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取消内部函[N];人民法院报;2005年
5 黄海洋;发回重审只可限于程序问题[N];法制日报;2006年
6 谭灵;重庆重点督查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N];人民法院报;2007年
7 俞宏雷邋王新军;无锡发回重审案件下降50%[N];江苏法制报;2007年
8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 孙欣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唐钰;发回重审要“以证据为根据”[N];检察日报;2009年
9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白佳海;建议废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制度[N];人民法院报;2009年
10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苏宏伟;重点监督发回重审中的五个问题[N];检察日报;2011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罗水平;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研究[D];湖南大学;2013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刘东旭;刑事二审中发回重审制度研究[D];郑州大学;2009年
2 孙新欣;我国民事发回重审制度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4年
3 吕鸣;论发回重审[D];湘潭大学;2007年
4 袁国生;民事发回重审制度研究[D];湘潭大学;2008年
5 王琳;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2008年
6 张伟;论我国刑事第二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制度[D];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7 申遇友;对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法律思考[D];湘潭大学;2008年
8 马志山;论发回重审之弊端[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9 许婷婷;我国发回重审制度的改革研究[D];天津商业大学;2011年
10 谢超;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实证分析[D];河北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79556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795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