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程序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06 03:27
本文关键词: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程序研究
【摘要】: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事关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以及我国刑事诉讼中程序正义的实现。论文以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有关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为基础,立足于我国司法现状,通过实证调研的方法探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执行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的具体情况,并分析总结审查批捕阶段检察机关开展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据此提出完善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建议,以实现此阶段讯问的意义。全文除了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三个部分,共计三万余字:第一部分解读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建立在侦查机关或部门的侦查讯问的基础之上,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以及推进审查逮捕的司法化进程。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将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要求纳入法律,具有以下目的:一是既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也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二是有利于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三是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是逮捕制度司法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与侦查讯问在目的、方法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具体表现为:一是讯问目的不同;二是讯问方法不同;三是被讯问人的身份不同。第二部分对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践的检讨。文章通过具体分析实践中讯问的范围,讯问前的准备情况和讯问的具体情况,以评价实践的做法。文章认为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有可取之处,也有不足之处。可取之处具体体现在以下:讯问的范围有所扩大;承办人在讯问前的准备工作中某些可取之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展开讯问工作;以及检察机关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帮助权方面。不足之处具体体现在以下:讯问前准备工作存在的不足;讯问具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自我辩护权实现上存在的不足;以及律师参与审查批捕的情况不佳。文章通过分析两个基层检察院在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既有制度层面的因素,也有承办人主观因素;既与部门负责人的重视程度有关,也与办案的客观条件有关。具体体现在以下:办案观念未及时转变;司法资源的不足;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原因。第三部分针对审查批捕阶段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意见。文章认为需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在于强化讯问中的人权保障观念;其次在于合理分配检察资源;再次在于贯彻“每案讯问”制度;最后还需规范讯问工作。
【关键词】:审查批捕 讯问犯罪嫌疑人 权利保障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5.2
【目录】:
- 内容摘要4-6
- Abstract6-9
- 引言9-11
- 一、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解读11-14
- (一)目的11-12
- (二)与侦查讯问的区别12-14
- 二、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践的检讨14-35
- (一)实践中的做法15-21
- (二)对实践做法的评价21-30
- (三)原因剖析30-35
- 三、完善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建议35-42
- (一)强化讯问中的人权保障观念35-36
- (二)合理分配检察资源36
- (三)贯彻“每案讯问”制度36-37
- (四)规范讯问工作37-42
- 参考文献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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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封俭;查处漏犯、漏罪“四策”[J];检察实践;2000年01期
4 吉U,
本文编号:8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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