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事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23 13:19
本文关键词:中国商事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研究
【摘要】: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贸易交往更加频繁,纠纷争议的发生不可避免。仲裁作为一种替代性解决方式已经被普遍性的应用于商事纠纷的解决上,而仲裁财产保全制度作为仲裁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日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仲裁财产保全可以有效的避免因财产损耗、被申请人减损财产的行为等原因导致的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得不到执行的情况。仲裁财产保全对仲裁程序的推进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果不能高效快捷的设置仲裁财产保全制度,将直接阻却当事人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方式的信心。在《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之前,我国法律只规定了仲裁中财产保全制度,这在实践中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也不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因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仲裁前财产保全制度,使我国仲裁财产保全制度逐步走向完善。但从实践来看,仲裁财产保全制度仍存在不少的缺陷和程序空白,已无法满足仲裁实践的要求。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仲裁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研究非常少,这种现象不利于我国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鉴于这种情况,本文主要通过法条分析,对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的基本理论进行具体阐述,找出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希望此举能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引发大家对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的兴趣并加强对它的重视和研究。 本文前半部分主要是根据法条和仲裁实践具体阐述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的基本理论。具体来说主要阐述:仲裁财产保全的概念、特征、效力、申请条件和程序。对于概念主要对法条的规定和学者的研究进行总结概括;对于特征,主要从临时性、紧迫性和附属性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对于效力,主要从保全的时间效力、对当事人的效力和对人民法院的效力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对于申请条件和程序,主要根据《仲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进行理论分析并概括和总结。此部分旨在梳理仲裁财产保全制度,使人们增进对它的了解,也为下文分析仲裁财产保全制度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做铺垫。 后半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独占仲裁财产保全的审查权,仲裁庭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此方面的权力,从而导致财产保全效率低下、错误保全频发。这样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对此,笔者认为可以恰当的赋予仲裁庭部分保全申请的审查权,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保全错误的情况,提高保全的质量;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当事人滥用保全权利的现象。此举也有利于我国仲裁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为未来扩大仲裁庭的权力做铺垫。我国法律规定,管辖仲裁财产保全的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这样规定与我国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形成冲突。笔者认为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财产保全。众所周知,仲裁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未来仲裁裁决的有效执行,熟悉保全财产的基层人民法院不执行仲裁裁决,而执行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却不熟悉保全财产,,这就为仲裁裁决的执行设置了人为的障碍,明显不利于仲裁裁决的快速执行。我国的仲裁财产保全的担保制度也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实践中担保逐渐绝对化;担保额过高等。对于担保问题,法律进行硬性的统一规定虽然便于执行,但也会带了一些问题。比如说:申请仲裁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若经济条件较差,无力提供担保,但权利义务关系十分明确,仲裁请求被支持的可能性极大,此时若要求其必须提供担保,明显不利于对其权益的保护。因而,笔者认为,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担保额,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仲裁财产保全的对象范围太过狭窄,笔者认为凡是能成为执行标的被申请人的财产,都可以成为保全对象。这样可以避免法律规定的保全对象价值太小,申请人所有损失较大,不足以保证仲裁裁决执行的情况。我国仲裁财产保全的救济程序缺失,不利于利害关系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复议程序缺乏操作性、第三人异议程序缺失、解除保全规定不完善。笔者认为可以细化复议程序,比如说:立法明确规定复议机关以及复议程序,明确决定复议的期限,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利等;构建第三人在仲裁财产保全执行阶段的异议程序,规定异议程序细节,使第三人维护自身权益有程序的保障;设置解除保全的程序,增加解除保全的适用情形,这样才能使解除财产保全有法可依。 由于笔者知识和能力有限,收集资料不足,本文在体例和内容上有一些不当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关键词】:仲裁 仲裁程序 财产保全 完善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5.7;D925.1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1
- 引言11-12
- 一、 我国商事仲裁财产保全制度概述12-17
- (一) 仲裁财产保全概念12-13
- (二) 仲裁财产保全特征13-14
- (三) 仲裁财产保全效力14-15
- (四) 仲裁财产保全和民诉财产保全的联系和区别15-17
- 二、 商事仲裁财产保全的条件和程序17-22
- (一) 仲裁财产保全条件17-18
- (二) 仲裁财产保全程序18-22
- 三、 我国商事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的不足之处及其完善建议22-38
- (一) 仲裁财产保全的审查权22-26
- (二) 仲裁财产保全的管辖权26-29
- (三) 仲裁财产保全担保问题29-32
- (四) 仲裁财产保全对象问题32-33
- (五) 我国仲裁财产保全的救济程序33-38
- 结语38-39
- 参考文献39-41
- 个人简介41-42
- 致谢4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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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05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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