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当代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基点
发布时间:2017-10-09 02:30
本文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当代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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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审判为中心"是基于特定历史背景和司法规律而提出的重大命题,其实质是对侦查、起诉、审判职能之间关系的反思与重构,意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刑事诉讼构造。以审判为中心是就刑事公诉案件而言;强调的是诉讼职能定位,而不是机关部门地位;它并不意味着刑事诉讼全程统一实行审判标准;与庭审中心主义也存在区别。在我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需要合理界定诉讼职能并在此基础上改革相应的诉讼制度。当然,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会对侦查、起诉、辩护工作带来深刻影响,这些方面也要进行改革,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侦查中心主义 刑事诉讼构造 司法改革
【基金】: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刑事证据问题研究”(编号:13JJD820015)研究成果
【分类号】:D925.2
【正文快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是对诉讼制度改革所作的重大部署。深刻认识、理解、落实这一重大命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理论与实践课题。当前理论与实务对这一命题存在着一些认识差异,对于如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也存在着不同观点。澄,
本文编号:99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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