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兼职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03 18:20
【摘要】:治理公务员兼职问题有两个方向:一是完善立法对其加强管理,二是绝对禁止公务员兼职。绝对禁止公务员兼职,在立法层面上自然简单,但是在实践层面上,难被有效贯彻,像预期的那样立竿见影。因为“绝对禁止”不必要地剥夺了公务员作为个体的公民的若干基本权利,不合比例原则、有失合理性,也就缺少思想基础。“绝对禁止”的做法与未来聘用非全日制公务员的改革方向相矛盾。相比之下,对公务员兼职行为进行合理规范更科学合理。本文在揭示公务员兼职危害的同时,着力研究对公务员兼职行为进行规范的若干法律问题,以期为完善《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一个思考的方向和视角。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1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1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5条
1 杜娟;张峰;;对国家公务员兼职的几点看法[J];法制与社会;2008年01期
2 胡学龙;;西方国家对公务员兼职的监控[J];决策探索;1990年02期
3 李松;;高校兼职追“官”乱象[J];w
本文编号:27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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