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概念演进的宪政史分析
发布时间:2020-08-12 03:25
【摘要】:宪法概念研究是宪法学研究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宪法作为一个产生时间较早并且使用时间较长的概念,其所经历的不同历史背景是我们认识现代宪法概念内涵的基本材料。对历史上宪法概念产生和发展的背景材料进行挖掘有助于我们认识宪法在不同时代所展现之不同终极关怀和社会价值期待,对当今中国宪政建设能够起到重要的启示作用。然而,欲研究宪法概念,就必须首先洞悉宪法概念的历史演变。遗憾的是,目前学者们对宪法概念的研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个问题。大多数学者都把揭示所谓“正确”宪法概念作为研究任务,而放弃对不同历史时期宪法概念的比较研究。在宪法概念研究中出现了两个教条:一是基于黑格尔传统的宪法“概念帝国主义”教条,二是基于激进主义传统的宪法“概念激进主义教条”。对宪法概念演进历史进行分析,揭示不同时期宪政制度实践和宪法含义之关系,是摆脱宪法概念研究的概念帝国主义教条和概念激进主义教条的重要途径。 1、古代希腊和古代罗马人对宪法概念的理论探讨和长期进行的古典宪政实践,许多方面为后世国家所效仿,成为现代西方社会宪政制度实践和宪法概念研究之最初源头。人类历史发端于苏美尔,人类思想特别是法律进而宪法思想发端于希腊。希腊先哲们对政体形式进行分类以及对合理政体形式之探讨,虽然是针对当时城邦制度而提出的,但无疑对后世国家选择合理的政权组织模式提供了最早的理论基础。希腊人提出的政体概念,亦在一定程度上为宪法概念的产生做出了应有贡献。虽然在希腊尚未有词汇“宪法”,但古希腊出现的词汇“政体”是宪法概念产生的萌芽。在希腊化时代,维系“政体”概念存在的基石发生动摇,统一帝国的过程虽然使人们不再重视讨论“政体”,但在另一角度却为“宪法”概念的产生做出了前期准备。“根本法”这一宪法性质初露端倪。宪法概念最终出现在罗马帝国时期。宪法是根本大法是罗马人的创造,它是罗马人留给后世的宝贵遗产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维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罗马帝国产生之后而渐进形成的宪法(亦称帝王或君王主谕令,即the constimtiones principum)概念为现代宪法的另一性质,即宪法至上性或最高权威性做出了基础性贡献。 2、对宪法概念演进而言,中世纪是一个具有巨大意义的时代,它创立出信
【学位授予单位】:武汉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D911
本文编号:2789979
【学位授予单位】:武汉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D911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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