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法法》视域下地方立法权的法制进路
发布时间:2021-03-01 00:10
2015年我国对《立法法》进行了一次大的修改,地方的立法权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扩展,这无疑也提高了地方的积极性,但也存在不尽人意之处,地方立法权的扩展力度如此大,会给地方立法带来新的问题。因此,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充分的认识到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完善对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规定,然后加强对地方立法的监督,以此来实现一个和谐法治的社会的目标。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7,(03)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立法法
三、地方立法权扩充引发的问题
(一) 基层立法的水平限制
(二) 滋生地方保护主义
(三) 容易造成法治不统一
四、对地方立法权进行完善
(一) 正确的处理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的关系
(二) 明确规定地方立法权限
(三) 完善对地方立法监督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立法法》视角下的地方立法权[J]. 周浅. 法制博览. 2015(16)
本文编号:3056655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7,(03)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立法法
三、地方立法权扩充引发的问题
(一) 基层立法的水平限制
(二) 滋生地方保护主义
(三) 容易造成法治不统一
四、对地方立法权进行完善
(一) 正确的处理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的关系
(二) 明确规定地方立法权限
(三) 完善对地方立法监督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立法法》视角下的地方立法权[J]. 周浅. 法制博览. 2015(16)
本文编号:305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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