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国内地区间协议”对特别行政区制度的理论创新
发布时间:2021-03-05 05:25
"一国内地区间协议"伴随我国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的跨域治理问题而产生,因此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具有"软法"特征的国内法。"一国内地区间协议"在发展中已经呈现出一定的体系化特征,并表现为不同的法律渊源,在协调不同法域地区的发展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此外,"一国内地区间协议"在实施效力、实施程序等实施机制方面也具有其特殊性。
【文章来源】: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35(02)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一国内地区间协议”的法律定位
二、“一国内地区间协议”的法律边界
三、“一国内地区间协议”的实施机制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重大工程决策“政府式”委托代理关系研究——基于我国港珠澳大桥工程实践[J]. 张劲文,盛昭瀚. 科学决策. 2014(12)
[2]论两岸协议的接受[J]. 周叶中,段磊. 法学评论. 2014(04)
[3]论国家根本任务的宪法地位[J]. 陈玉山. 清华法学. 2012(05)
[4]“一国两制”背景下的粤港澳社会融合研究[J]. 谢宝剑.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5)
[5]ECFA签署后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法制的审视与思考[J]. 张爱云. 时代法学. 2012(03)
[6]区际行政协议试论[J]. 崔卓兰,黄嘉伟. 当代法学. 2011(06)
[7]区域合作中的府际契约:概念与分类[J]. 杨爱平. 中国行政管理. 2011(06)
[8]两岸治理:一个形成中的结构[J]. 周叶中,祝捷. 法学评论. 2010(06)
[9]区域经济合作中的行政协议[J]. 喻少如. 求索. 2007(11)
[10]认真对待软法——公域软法的一般理论及其中国实践[J]. 罗豪才,宋功德. 中国法学. 2006(02)
博士论文
[1]协商行政:一种新的行政法范式[D]. 相焕伟.山东大学 2014
[2]我国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研究[D]. 陈光.山东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064655
【文章来源】: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35(02)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一国内地区间协议”的法律定位
二、“一国内地区间协议”的法律边界
三、“一国内地区间协议”的实施机制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重大工程决策“政府式”委托代理关系研究——基于我国港珠澳大桥工程实践[J]. 张劲文,盛昭瀚. 科学决策. 2014(12)
[2]论两岸协议的接受[J]. 周叶中,段磊. 法学评论. 2014(04)
[3]论国家根本任务的宪法地位[J]. 陈玉山. 清华法学. 2012(05)
[4]“一国两制”背景下的粤港澳社会融合研究[J]. 谢宝剑.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5)
[5]ECFA签署后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法制的审视与思考[J]. 张爱云. 时代法学. 2012(03)
[6]区际行政协议试论[J]. 崔卓兰,黄嘉伟. 当代法学. 2011(06)
[7]区域合作中的府际契约:概念与分类[J]. 杨爱平. 中国行政管理. 2011(06)
[8]两岸治理:一个形成中的结构[J]. 周叶中,祝捷. 法学评论. 2010(06)
[9]区域经济合作中的行政协议[J]. 喻少如. 求索. 2007(11)
[10]认真对待软法——公域软法的一般理论及其中国实践[J]. 罗豪才,宋功德. 中国法学. 2006(02)
博士论文
[1]协商行政:一种新的行政法范式[D]. 相焕伟.山东大学 2014
[2]我国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研究[D]. 陈光.山东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06465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064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