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政府协商的法治化路径
发布时间:2025-03-15 01:06
在我国协商民主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政府逐步成为一种独立的协商渠道。各地的政府协商实践表明,地方政府协商的定位、范围、程序机制均亟待完善。具体而言,要注重在双轨制的宪法结构中去界定地方政府协商,凸显地方政府协商的民主价值;探索制定协商目录,厘定地方政府协商的范围,避免地方政府协商活动的随意性;完善议题设置、决策咨询、意见反馈机制,构建地方政府协商的法定程序。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协商民主体系中的地方政府协商
二、地方政府协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 地方政府协商法律定位不准确
(二) 地方政府协商范围模糊
(三) 地方政府协商法律程序不完善
三、完善地方政府协商的法治化路径
(一) 明确地方政府协商的法律地位
(二) 探索制定并公布协商事项目录
(三) 完善地方政府协商的程序机制
结语
本文编号:4034910
【文章页数】: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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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民主体系中的地方政府协商
二、地方政府协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 地方政府协商法律定位不准确
(二) 地方政府协商范围模糊
(三) 地方政府协商法律程序不完善
三、完善地方政府协商的法治化路径
(一) 明确地方政府协商的法律地位
(二) 探索制定并公布协商事项目录
(三) 完善地方政府协商的程序机制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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