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职业禁止的性质及其适用边界
发布时间:2017-10-11 21:28
本文关键词:刑法中职业禁止的性质及其适用边界
【摘要】:职业禁止作为一项保安处分,存在过度干涉公民基本权利的危险,必须严格遵循刑法的比例原则,限制职业禁止的适用边界。与职业有关的犯罪是职业禁止适用的事实前提,但是犯罪必须与特定的职业具有实质关联性。通过对罪犯人身危险性进行考察和估量,评估其再次实施与职业有关的犯罪的可能性大小,确定是否需要适用职业禁止预防再犯罪,这是职业禁止适用的实质条件。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职业禁止 保安处分 比例原则 适用条件
【分类号】:D924.13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我国与职业有关的犯罪大量发生,为了更好地实现对这类犯罪的预防和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的情况和预防犯罪的需要,针对利用职业便利或是违反职业特定义务的犯罪,决定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是假释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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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波;建议增设职业禁止的规定[J];政治与法律;1994年04期
,本文编号:101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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