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保护传统范式之反思及转换——以风险社会食品、药品安全切入
发布时间:2017-10-15 03:14
本文关键词:我国刑法保护传统范式之反思及转换——以风险社会食品、药品安全切入
【摘要】:风险社会的到来,使人们在享受科技进步的同时,也遭受着前所未有的风险侵害。在风险社会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以法益侵害和责任主义为原则的刑法保护传统范式已不能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法益作出全面、有效的及时防护,出现法益保护滞后和归责狭隘等困境,以行为规范违反和负责主义为原则新型刑法保护范式的重构势在必行。
【作者单位】: 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郑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风险社会 食药安全 刑法保护 范式 转换
【基金】: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风险社会中食品药品安全刑法保护范式之重构》(项目编号GJ2015D11)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4
【正文快照】: —以风险社会食品、药品安全切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风险社会”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抑或潮流。各国具体“风险化”程度的差异,仅是囿于各国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而已。面对风险社会中所普遍存在的不确定人为制造“风险”,需要我们建立一种全新的刑法保护范式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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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辛锋;;文化与领导力[A];构建和谐社会与领导科学创新——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6年
,本文编号:103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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