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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行为不法的架构与风险要素的引入

发布时间:2017-10-23 09:36

  本文关键词:过失犯行为不法的架构与风险要素的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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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刑法教义学的发展史是随着对故意犯的构成要件体系的研究展开的。以此为背景,对于非典型的犯罪形式过失犯,大陆法系国家都对其构造进行不断探索。但德日对于过失不法的探索局限在“义务违反”上而难以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对过失犯的归责问题也没有摆脱结果归责的依赖。而关注过失犯的行为,充分探讨过失行为的本质,才能从结果反推行为的逻辑怪圈以及新旧过失论的泥潭中逃离,并以此建立与故意犯体系并行而构造属于过失犯的独立系统。风险概念在风险刑法、容许风险理论以及客观归责理论中都有论及。风险刑法的研究不需要纳入风险社会中所言之风险。容许风险理论本身是作为缝合社会发展和结果责任的扩大处罚之间的不协调而出现的,一直在历史上都是以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出现在犯罪论体系中。客观归责将风险被导入对过失犯的探讨中,带来了对过失犯研究方法论上的革新。制造不被允许的风险的开始架构过失,摆脱了对于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回避义务的纠缠,直接以制造不允许的风险作为过失的实质。本文所言之风险是规范评价下的行为人期待利益的损失。在客观归责理论中,以风险制造去重构过失犯颠覆了传统理论,但是同样没有解决的是,在判断何为法律上重要的风险之时,下位概念的借助也使其方法论的优势消失殆尽。笔者认为,将过失犯由过去的消极的,难以与不作为区分的定义转向承认过失也有实行行为,是对于发展过失正确的趋势。如若厘清风险的实质,可以解决过失犯认定上的难题,以此也可以一举解除客观归责理论在回应容许界限时运用下位概念判断的困窘。本文认为风险不同于危险,难以用抽象危险或者具体危险为其脚注。风险是一种法益受损害的预期,被害人参与到一种社会情境中,会对在该情境中法益受损有先前预期,被害人基于对社会整体秩序的信任,有理由期待社会群体按规则行事,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在规则范围之内损害到了被害人的利益,也就没有伤害到被害人对于自身法利益损害的预期,因此也就不能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存在过失。基于上述认识,本文主要探讨下列问题,一,过失犯罪论中风险要素的内涵与功能;二,刑法实质化与过失行为不法的建构趋势;三,将风险要素制造引入过失不法构成的途径及影响。
【关键词】:风险 过失犯 行为不法 客观归责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14
【目录】:
  • 摘要3-4
  • Abstract4-7
  • 一、破题:背景、视角与问题7-9
  • 二、过失行为不法的理论发展9-16
  • (一)过失要素体系定位的嬗变9-11
  • 1.德国犯罪论历史上过失要素的体系性定位9-10
  • 2.日本犯罪论历史上过失要素的体系性定位10-11
  • (二)过失行为理论的发展11-13
  • 1.过失实行行为与过失行为不法11-13
  • 2.注意义务要素的困境13
  • (三)传统过失不法要素存在的问题13-16
  • 1.预见性的问题14
  • 2.避免性的问题14-16
  • 三、过失不法的实质化趋势与风险要素16-24
  • (一)趋势:构成要件实质化16-18
  • 1.修正的旧过失论16
  • 2.个别化理论16-17
  • 3.客观归责理论17-18
  • (二)刑法视域下的三种风险18-19
  • 1.风险社会与风险刑法18
  • 2.容许性风险18-19
  • 3.客观归责理论中的风险:实质化构成要件要素19
  • (三)辨明:容许风险与客观归责中的风险19-21
  • (四)规范归责思想下的风险21-24
  • 1.刑法中风险的本质22
  • 2.风险与传统过失要素22-24
  • 四、过失行为不法构成中的风险要件24-33
  • (一)刑法的新任务:确证风险分配规则24-25
  • (二)风险在刑法上的两次分配25-26
  • (三) 过失行为的本质:违反风险分配秩序26-29
  • (四) 过失犯行为不法构成中风险要素的判断标准29-30
  • 1.形式标准或者实质标准29
  • 2.事前判断或者事后判断29
  • 3.行为人标准或者一般人标准29-30
  • (五) 过失犯与风险犯、过失危险犯30-31
  • (六) 过失犯风险构成的应用31-33
  • 1.特殊能力者的过失31
  • 2.信赖原则的应用问题31-32
  • 3.社会相当性问题32-33
  • 五、结语33-34
  • 参考文献34-36
  • 致谢36-37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陈兴良;;过失犯论的法理展开[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04期

2 约克·艾斯勒;蔡桂生;;抽象危险犯的基础和边界[J];刑法论丛;2008年02期

3 蔡桂生;;梅茨格尔犯罪阶层体系的新康德主义根基[J];清华法学;2009年06期

4 黎宏;;过失犯若干问题探讨[J];法学论坛;2010年03期

5 吕英杰;;论客观归责与过失不法[J];中国法学;2012年05期

6 王复春;;过失犯的构成要件实现——从定型化思维的叛离[J];刑事法评论;2012年01期



本文编号:108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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