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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后劳教时代的刑事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17-11-01 20:11

  本文关键词:论后劳教时代的刑事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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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后劳教时代,亟需填补劳教制度废止后留下的制裁空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二元"模式是取代刑法+劳教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法"三元"模式的理想选择。但如何完善刑事立法,存在制定《轻犯罪法》、《违法行为矫治法》抑或融入现行刑法等不同的观点。而且,只有实体法上的作为远远不够,还需要程序法上的准备,程序分流、刑事速裁以及前科封存制度是后劳教时代刑事立法的必然选择。
【作者单位】: 惠东县人民法院;
【关键词】后劳教时代 犯罪圈 二元模式 繁简分流
【分类号】:D924.3
【正文快照】: 自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来,劳动教养制度存在了五十余载,在制裁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是行政法规,存在与《立法法》关于法律保留的规定相悖的问题,因一次违法行为就有可能失去人

本文编号:112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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