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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修正后适用的两个基本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05 22:14

  本文关键词:论刑法修正后适用的两个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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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刑法修正前后的规范意义是否发生实质变化,需要加以甄别后作出判断,因为条文的删改增设有时只具有形式意义而不带来规范的实质变化。甄别对行为评价带来的是形式变化还是实质变更,主要把握两点:一是保护的法益,二是增加要素的含义。面对刑事立法不断扩大刑罚处罚范围的趋势,刑事司法只需忠实于合理的刑法解释规则,在语言文字可能具有的含义内合理解释刑法,就正确地实现了刑法的目的。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4
【正文快照】: 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刑法典进行修改补充,已经成为刑事立法的常态现象。面对刑法修正活动的常态化,刑事司法活动仅仅停留在对法条进行纯粹的、“线性”解读的层面,显然是不够的。为了正确适用刑法,必须合理把握刑法修正前后的变化特征,领会立法目的与司法职能的关系。一、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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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4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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