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轻微抢劫行为的刑法适用
本文关键词:我国未成年人轻微抢劫行为的刑法适用
更多相关文章: 未成年人犯罪 轻微抢劫 寻衅滋事 敲诈勒索 转化型抢劫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1月23日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6]1号)中第七条、第八条即是针对未成年人强行索财行为的性质予以界定,虽然提出了强行索财情节轻微不认定为犯罪,但对情节轻微的认定标准并未予以具体规定,实践中分歧也日益凸显。鉴于此,本文展开了对未成年人轻微抢劫行为刑法适用问题的探讨。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研究目前未成年人轻微抢劫行为刑法适用上的困境。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刑事政策以及法释[2006]1号进行分析,发现未成年人轻微抢劫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上存在的难点,主要是轻微抢劫行为罪与非罪的认定问题,以及轻微抢劫行为中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分歧。第二部分是轻微抢劫行为的罪与非罪。对于未成年人轻微抢劫行为罪与非罪的认定应当准确把握“轻微暴力”、“强行索要财物数量不大”、“危害结果”的标准,对于“轻微暴力”的认定标准,应考量暴力程度与可预见暴力后果,暴力手段即是否使用工具与暴力实施部位,可预见暴力后果即为未成年人在实施暴力时应当预见的暴力导致的后果,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而对于“危害结果”的评估应把握直接危害结果与社会危害性。第三部分是轻微抢劫行为的此罪与彼罪的界定。对于未成年人轻微暴力侵财案件可以使用的罪名,一般认定分歧介于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三罪之间,由于三罪都属于暴力侵财犯罪,在构成要件上具有重叠性,所以会造成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暴力侵财行为的认定出现分歧。可以通过对主观目的、暴力程度以及危害结果的细化分析,准确界分三罪之间的区别。第四部分是对未成年人转化型抢劫罪的探讨。现行法典及司法解释对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并不多,在学界的讨论也比较激烈,其中尤为突出的热点就是关于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问题,多数观点认为必须构成一罪后才能发生转化型抢劫罪,本文对此观点持否定态度。对于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的条款,由于入户抢劫的量刑基点较高,对未成年人入户盗窃行为直接转化为入户抢劫惩罚未免过于严厉,本文认为不宜适用此条。本部分还对转化型抢劫罪认定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海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4.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路琦;董泽史;姚东;胡发清;;2013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上)[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4年03期
2 张明楷;;事后抢劫罪的成立条件[J];法学家;2013年05期
3 郑泽善;;转化型抢劫罪新探[J];当代法学;2013年02期
4 赵秉志;陈志军;;社会危害性理论之当代中国命运[J];法学家;2011年06期
5 陈兴良;;违法性论的重塑——一个学术史的考察[J];政法论坛;2011年05期
6 徐松青;张华;;未成年人抢劫、寻衅滋事等罪名之辨[J];人民司法;2011年14期
7 田兴洪;;轻重犯罪划分新论[J];法学杂志;2011年06期
8 刘东根;王砚图;;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之完善[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5期
9 王文华;;论刑法中重罪与轻罪的划分[J];法学评论;2010年02期
10 高铭暄;;关于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的思考[J];法学;2010年02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孙建保;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理论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王聪;转化型抢劫罪若干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3年
2 焦俊艳;寻衅滋事罪客观要件相关问题探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116316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1163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