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侦查疑难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15 09:19
本文关键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侦查疑难问题研究
【摘要】:《刑法》第二编第三章第一节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此节中所规定的各条犯罪行为均归属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这一类犯罪,其中多个法条中所涉及的产品类型多种多样,且个案案情复杂与法律规定相对简单形成鲜明对比,进而导致该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带来些许困难。就目前而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案件的犯罪侦查过程中经常会面临一些疑难问题,如犯罪对象范围如何确定以及犯罪数额如何确定等等。
【作者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4.33
【正文快照】: 指导老师:张存信,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并不是一个陌生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将其单独予以规定并不会对该罪的犯罪构成以及犯罪对象的范围产生较大的影响,一般而言,此罪的犯罪对象顾名思义就是指“伪劣产品”,但是在侦查过程中判断某一产品是否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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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J];;年期
,本文编号:118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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