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中的违法性认识可能性
本文关键词:论刑法中的违法性认识可能性
更多相关文章: 违法性认识可能性 理论辨析 比较法研究 法律认定 刑事责任
【摘要】:古罗马法虽然有“不知法律不免责”的传统,但白近代以来,这一立场已经发生动摇。尤其是上个世纪以来,不管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通过立法或者判例的形式对违法性认识作出了不同于以往的规定。日本刑法第83条第3款规定: “不得因不知法律而认为没有犯罪的故意,但根据情节可以减轻刑罚。”法国刑法第122-3条规定:“能证明自己系由于其无力避免的对某种法律的误解,以为可以合法完成其行为的人,不负刑事责任。”美国模范刑法典第204(3)规定,法律尚未公布或不能被合理地知悉和对相关法律的官方声明(事后被认定无效或错误)的合理信赖,均可构成相关指控的抗辩事由。随着国家权威主义的破产,个人的权利越来越受到重视。不知法的责任是否仍然要由公民个人完全承担,已然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另外,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不仅犯罪罪名大幅增长,而且多为法定犯,即通过人类的一般伦理道德难以判断其刑事违法性或者社会危害性。虽然传播媒介日益发达,但现代人类接收信息的负担和甄别真伪的责任也口益沉重。在这一背景下,知法的推定或者知法的绝对义务显然不能说服价值日益多元化的社会个体。因此,违法性认识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虽然该概念引入我国并不久,但已经在刑法学界掀起了讨论的热潮。众多的期刊、学位论文在讨论的过程中,往往重视以下几个问题的研究:(一)违法性认识的具体内容;(二)违法性认识的历史研究和价值探析;(三)违法性认识与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关系;(四)违法性认识对故意犯罪的成立是否必要;(五)违法性认识欠缺是对故意的阻却还是责任的阻却;(六)违法性认识对刑事责任的影响;(七)违法性认识的认定困难及其解决;但是,关于违法性认识的最终落脚点似乎都放在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问题上,原因如下:(一)违法性认识属于主观认识,本身难以认定,而只能通过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予以客观化;(二)西方各国的立法和判例表达的并不是违法性认识对刑事责任的影响,而是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对刑事责任的影响;(三)关于违法性认识的探讨,只是表达该概念存在的必要性,但是现阶段,不管是我国还是域外,平衡自由和秩序的最好选择还是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四)关于违法性认识的讨论可以移植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上。基于以上理由,笔者决定从众多的违法性认识探讨中抽身出来,直接以最实用的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作为论题,进行更加有针对性的研究。在梳理纷繁复杂的观点的基础上,对各种观点进行辨析,从而论证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合理性与恰当定位,并总结归纳最为合理的认定方法,从而合理地确定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有关的刑事责任。全文共分为如下六个部分:第一部分:违法性认识相关理论辨析。由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理论是在对于违法性认识问题的探讨不断深化的基础上而产生的,所以本文尽管是以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为主题,但仍然避不开对于违法性认识相关理论的辨析,主要是从违法性认识的内容、违法性认识是否必要以及违法性认识与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关系方面进行辨析,从而厘清违法性认识的基础理论,并为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理论的提出做下铺垫。第二部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从本部分开始进入本文的核心内容,即违法性认识可能性。首先,简单介绍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理论诞生的背景。其次,由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理论存在限制故意说和责任说两种观点,因此需要对于这两种观点进行辨析。最后,针对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对于故意和过失责任的影响,分别进行分析。第三部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理论的比较法研究。由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理论来源于外国(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外(或其他地区)的立法和判例比较成熟,有现成的资料可供分析。本部分并非简单地引用法条,而是对每个国家的立法例进行深入分析,努力挖掘其内涵和实质,并总结出当今域外立法的普遍规律。第四部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理论探析。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理论并非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其诞生和发展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背景,本部分旨在分析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理论与当今刑法思潮的相契合之处,为其引入我国刑法体系提供理论上的正当化依据。第五部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在我国的法律实践构想。一个新的法律概念或理论要移植到另一个法律体系中,必须要考虑是否有适合其生根发芽的土壤,否则难以成长起来。本部分首先通过几个案例介绍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理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状况。其次,主要分析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理论与我国刑法的相容之处与不相容之处,并针对其中的矛盾冲突进行具体分析,从而提出解决对策。第六部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法律认定及对刑事责任的影响。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要从法学理论落地成为法律制度,必须有完善、公正、合理的认定机制,并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其正面影响,本部分就旨在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理论具体化,并提出适应我国刑事法治实践的修法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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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0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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